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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殊的岗位上作出贡献——记广东省公安厅法医陈仲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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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03
第4版()
专栏:

在特殊的岗位上作出贡献
  ——记广东省公安厅法医陈仲芝
  本报记者 柏生
广东省公安厅的陈仲芝,这位四十九岁的法医界的女“强人”,已经在法医这一特殊岗位上工作了三十个春秋。她荣获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公安战线二等功臣”的光荣称号和担任中国法医学会理事、广州法医学会副理事长的荣誉职务。
1983年10月,美国阿科公司的“爪哇海”号钻井船,在海南岛莺歌海作业时,被骤然袭来的十二级台风刮沉,船上八十一名美国和中国的石油工程技术人员和海员全部遇难。事后打捞到三十一具尸体,运往香港。根据中美双方协定,两国各派一名法医参加尸检工作。中国方面派往香港的是经验丰富、头脑灵敏的陈仲芝。她和美方的一名牙科博士及香港的几名高级法医、牙科博士一道,对全部尸体一一解剖。当时,因经海水长时间的浸泡,尸体已经腐烂,面貌很难辨认。他们便运用法医牙科学方法对遇难者进行个人识别。因外国遇难者生前的牙齿资料比较齐全,所以二十一具外国人的尸体全部鉴定出来。在鉴定我国十名人员尸体时,因无生前牙齿资料,其它资料也不全,鉴定工作很困难,最后只鉴定出五名。其它五名,外国专家认为无法鉴定。
陈仲芝处理问题有自己独特的方式。她反复思考,自己是一名中国的女法医,祖国对自己高度信任,派来参加这一工作,就一定要为祖国争得荣誉。于是,她认真钻研,在讨论会上大胆地提出:运用身高、年龄、颅像重合等综合识别的方法进行鉴定。在其他医生的密切配合下,终于将五名原来认为不能鉴定的尸体也一一鉴定出来。
工作胜利结束后,香港方面为参加工作的全体医生举行了一次酒会。一位外国牙科博士,到处打听哪位是中国的女法医。在酒会主人的介绍下,那位外国博士紧紧握住陈仲芝的手说:“您在鉴定‘爪哇海’号遇难者遗体的工作中,表现出真知灼见,令人十分钦佩,说明您在法医科学上很有成就。”那位博士邀请她参加法医牙科的科研工作。
去年8月,澳门警方在黑沙湾先后发现被砍得残缺不全的七只脚和四只手。澳门警方请香港高级法医官鉴定这些残肢,但无法鉴别出死者的年龄、性别、身高等。8月30日,澳门司法警察司书面邀请广东省公安厅法医赴澳门协助鉴定。广东省公安厅把这一任务交给了陈仲芝。这项鉴定工作难度很大,象这样只凭被砍碎的残肢判断死者的情况,在我国法医学上还没有过同类事例的记载。但面对困难,她没有畏惧。她想,如果能突破这个难题,那将为我国的法医学技术鉴定打开一条道路。临行前,她进行了紧张的准备工作,几次跑到省中医院骨科、中山医学院、骨科医院去查阅了大量的手脚X光照片,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她随即和另外两位法医赶往澳门,开始对十一只手脚进行细致的检验、拍照,提取骨胳测定血型,并用X光把残肢分别拍摄成照片,一一分析研究。经过十个日夜的紧张工作,终于判断出了死者的性别、年龄、身高和血型。澳门司法警察司对陈仲芝一行人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判断,表示十分敬佩和信服。后来,广东省公安厅长宋志英与澳门警方负责人在一起会谈中,澳门司法警察司长申齐士博士感动地说:“你们的法医很高明,是对澳门、香港的鞭策,感谢你方法医为我们进行人体残肢作了不寻常的工作”。这短短两句话,不仅是对我们法医界的赞扬,也是对陈仲芝工作的很好评价。
三十年来,在陈仲芝参加的两千多起法医检验中,还没有出现过差错。每当她完成任务时,心中就会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欣慰。有一次,她连续鉴定两起凶杀案,几天几夜没有休息,有位法医送给她一只花瓶,上面镶着“乐在其中”四个字。那位法医对她说:“花瓶质量虽然不好,但这是人民对你的评价。”她望着花瓶,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四个字凝聚着她多少辛勤的劳动啊!
是的,法医这种特殊职业,的确十分艰苦,它不仅要经常和死尸打交道,而且死尸大都是非正常死亡。而且,常常是不分白昼黑夜,有任务就得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尸检。一次,她因一连开了几口棺材,工作紧张,过度疲劳,终于病倒了。一些亲友劝她干脆改行,但她想,本来我国法医人数就少,女法医更是寥寥无几。法医学在我国还有许多疑难问题和空白急需去研究和填补,为了开拓我国法医事业,她怎能遇到困难而退却呢!尤其是近几年来,她随着年龄的增长,感到自己的体力已不如年轻时了,一种更加努力向上,为法医事业热烈追求的力量,鼓舞着她奋发前进。有时她内心也曾感到矛盾,特别是在家庭和孩子的问题上她作了许多牺牲。但是,对事业的忠诚和热爱,终于使她战胜了各种困难。她和丈夫庄雄,一起从事法医事业,在工作上互相切磋、鼓励,共同提高。他们先后开展了法医牙科学的研究和血型检验的研究,以及毒蛇咬伤致死的法医学研究,并写出了十余篇学术论文。
陈仲芝经常说:“干我们法医这行职业,不仅需要认真,不怕艰苦,有时还要担风险呀!它要求我们不仅要掌握高难的技术鉴别,还要具有无私无畏的精神,才能在逆境中坚持真理。”
那是1973年10月,她曾被用专机接到北京,参加一个重大案件的法医鉴定工作。当时这个案件被某些人指控为“谋杀案”,几位老干部都被当作嫌疑犯关押起来。陈仲芝和来自上海、天津、北京的几位法医组成了一个法医组,经过现场仔细查看,又对尸体解剖化验,最后法医组一致作出了死者服安眠药后上吊自杀的结论。但是,报告几次送上去都被退了回来。案件的管理人员组织法医们看凶杀片,刺激大家的神经。陈仲芝和法医组的同志坚持以科学工作者的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进行试验、研究、分析,反复验证死者是自杀而不是他杀。法医组根据科学论断,始终坚持这一结论。虽然调查过程中不断有人施加各种压力,但陈仲芝和她的同伴们在科学事业面前,坚持真理,绝不屈服。这个重大案件一直拖了两年。最后,在科学论断的事实面前,终于作出自杀的正确结论。结案后,陈仲芝回到了广州。后来,她听说“四人帮”一伙曾企图利用这个案件打倒一批人,安插一批人,但在陈仲芝等法医坚持真理的科学态度下,终未能得逞。
1955年8月,陈仲芝以优异的学习成绩毕业于广东汕头卫生学校。她从毕业的那一天起,就决心从事医生的光荣职业。正当她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时,被党组织挑选到司法部法医研究所去学习。当时有人议论说:“法医是同死人打交道的,你一个姑娘家,怎么能干那种工作,弄不好,连个丈夫也找不到哩!”陈仲芝听了这些话,思想斗争很激烈。但是她一想到自己刚入党不久,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就要听从党的召唤,党的需要就是自己的志愿。于是,她不顾人们的议论和劝阻,决心献身法医事业。
三十年漫长的法医生涯过去了,陈仲芝在党的培养下以自己的努力,在法医界这个领域里做出了出色的贡献。她没有虚度年华,在《全国第一届法医学术讨论会论文选编》、《医学百科全书法医学》等论文集中,都有她的学术论著。其中有四篇学术论文荣获优秀论文奖。最近这两年,她还潜心于法医牙科学的研究。当1985年中国法医学会筹备会在福建省举行时,她是广东省政法系统派来参加会议的唯一代表。1985年10月在洛阳召开的中国法医学会成立大会上,她被选为理事。在法医界,她已经是一位出色的女“强人”,一位既有丰富经验,又有理论研究成果的女法医。愿这位法医界的女“强人”更上一层楼,为祖国法医事业的开拓做出更大的贡献!(附图片)
  广东省公安厅法医陈仲芝。 秦友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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