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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出主意谁出钱 佳市文化局接受批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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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04
第1版()
专栏:

  谁出主意谁出钱
  佳市文化局接受批评人民日报:
你报1月21日刊登《无视中央禁令,佳市文化局和电影公司依然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群众来信一文中,对我局和电影公司的错误进行了严肃批评。对此,我们诚恳接受并彻底纠正。
批评文章发表后,我局党委当日召开党委会,对照《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进一步检查了错误。按着谁定、谁出主意、谁拿钱的原则,文化局先后两次吃喝款中,不正当和超标准的钱由局长和两名副局长全部承担。为纠正不正之风,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局党委还制订了抵制不正之风的
“约法八章”。同时,对电影公司的错误,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通报批评。不正当的饭费四百元,由公司四位经理各承担一百元。
我们决心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吸取教训,彻底纠正不正之风。
中共佳木斯市文化局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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