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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要代表农民——关于供销社改革的一点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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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07
第2版()
专栏:农村经济论坛

  关键是要代表农民
  ——关于供销社改革的一点看法
  曹小宁
全国供销系统已进行了三年多的改革,有人认为改革已搞得差不多了。其实,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正向供销社提出更新、更大范围的改革要求。
目前,我国农村已是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较之“大锅饭”式的经营是一大进步,但小而全式的经营方式,很难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的商品量。要进一步发展商品生产,就需要联合,需要合作,需要搞好流通领域中的服务工作。
在流通环节,供销社承担着这一重任。目前,全国供销社系统已拥有三万六千个基层社,六十四万个网点,二万八千个加工企业,二百六十亿元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四百三十万职工,已经形成了连接全国城乡的经济网络。供销社能否起到引导农村经济转化的作用,完全取决于其自身的改革程度。
供销社的改革,不能满足于“清股”、“扩股”、恢复到五十年代初期的水平,而应彻底改变它与农民之间只是买卖关系的现状,使供销社与农民的利益一致起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同政府及一切与农民有经济往来的组织机构对话。
供销社的根本任务在于,通过流通环节的联合,向生产环节渗透,为农业生产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当然,供销社在技术、资金等方面不可能包罗万象,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与其它专业部门合作,为农民服务。供销社应该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发展跨县、跨地区、跨省的联合。在经营方式上,可以试行代理制,供销社收取一定手续费,盈余返还给农民,把农民紧紧地吸引到自己的周围。
在供销社体制改革初期,人们就期望能代表农民的利益,办成农村综合服务的中心。供销社要担当起历史的重任,应该把立场移到农民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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