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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调整港澳函件资费问题 邮电部邮政总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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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08
第2版()
专栏:

  就调整港澳函件资费问题
  邮电部邮政总局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2月7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月1日起,邮电部对内地寄往香港、澳门的函件资费进行了调整。邮电部邮政总局负责人就这次调整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这次调整内地寄往香港、澳门的函件资费的依据和原则是什么?
答:1984年在联邦德国汉堡召开的万国邮联第十九届代表大会决定,国际函件的资费标准增长50%。据此,我们按比例调整了从我国寄往世界各国的函件资费。鉴于香港、澳门的特殊地位,虽然不能套用国际资费标准,但是,港、澳邮政同内地的邮件往来,是按照国际邮件终端费的结算办法进行结算的。这样就要求它的资费标准必须同各自的费用支出相适应。为了理顺现有资费关系,我们对内地寄往港澳的函件资费作了相应的调整。这次调整的主要原则是确立一个对港澳地区的特殊资费标准。这个标准既不同于国际资费,又与内地资费相区别,平均计算比国际资费低63%。过去从内地寄往港澳的信函,按内地资费收取,业务收入同支付给港澳的差距很大,造成严重亏损,这对发展港澳函件业务是不利的。总的看,确定特殊资费标准,不仅符合当前的实际情况,而且也有利于今后的发展。据我们了解,从内地到香港的飞机、火车,都是按特定运价收费的。
问:这次调整内地寄往港澳的函件资费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过去,从内地寄往港澳的函件资费不一致,信函、印刷品实行国内资费,小包又沿用了国际资费(国内函件中无小包这项业务)。这种状况是不正常的。因此,这次调整,按照对港澳确立特殊资费的原则,将信函、印刷品和小包一致起来,形成一个单独的资费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一)小包资费维持原标准不变(国际小包资费已按万国邮联大会决定调高了50%);(二)信函、印刷品单列标准(信函起重二十克收费三角,印刷品起重二十克,收费一角五分),而且采取了按重量级别计费的方法,随着重量的增加,资费的增加比例相对减少。
问:有的用户由于对具体资费项目不清楚,往往不能贴足邮票,造成邮件退来退去,耽误时间,这个问题应该怎样解决?
答:从以往经验看,每次调整资费,都会或多或少地产生这种情况,但只要邮局和用户都注意,问题并不难解决。一方面,我们已通知各地邮局,加强业务宣传;退回“欠资”邮件,要说明新资费标准是多少,不要简单从事;另一方面,请用户在交寄前,注意了解调整资费的具体规定,然后再贴票寄出(各大邮局收寄窗口均有公告),以免因贴票不足耽误及时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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