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保护母马鹿的生存权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12
第7版()
专栏:紧急呼吁

保护母马鹿的生存权利
马鹿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它除了温驯、美丽的外貌可供观赏外,还全身是宝,是我国中药的一个重要药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马鹿的故乡。天山深处的针叶林区,塔里木河两岸的胡杨森林,都是它生息繁衍的好地方。自推广野鹿驯养以来,马鹿饲养逐步走向家畜化,舍养马鹿发展很快。鹿茸产量也随之逐年增加,为国家换取了大量外汇。然而,近几年来,我县马鹿的存栏数以每年一百头到二百头的数字逐年减少,塔里木河沿岸的尉犁、库尔勒、轮台等县马鹿的存栏数也在下降。
 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呢?我们认为:
一、近几年来,鹿茸在国际市场的销路不很稳定,加上一些外贸单位在收购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养鹿的积极性。
二、一些集体单位的养鹿场,因管理不善而亏本或收益不大,不重视马鹿的饲养,造成死亡率升高。
三、一些家庭饲养专业户眼光短浅,认为养母鹿的经济效益低,不合算。因为家养的母鹿受孕率低,仔鹿的成活率也低,因此,不关心对母鹿的饲养,往往造成母鹿死亡。据统计,在逐年减少的马鹿中,80—90%都是母鹿。
大自然中的野鹿因大量仔鹿被猎捕而日渐减少,家鹿中的母鹿又因被歧视而日减,长此下去,马鹿将濒于灭绝之境。
我们呼吁有关单位重视保护母鹿,禁止捕捉仔母鹿,并尽快研究出母鹿饲养繁育的科学方法,提高母鹿受孕率和仔畜成活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
副县长 田春景
沙雅县畜牧学会 李鹏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