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这些货物该由谁提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15
第5版()
专栏:毖后录

这些货物该由谁提取?
去年十月十一日,辽宁丹东照相机厂将价值十万元的照相机运往湖南省公司联营经营部。由于收货单位的地址不清楚,我站无法通知收货人。我站打电报给丹东火车站和丹东照相机厂,询问收货人地址。丹东火车站电复:
“收货人是湖南省百货公司联营经营部(实际应是湖南省百货公司百货部)张达光”。我站与张达光联系,但他拒绝提货。理由是,与丹东照相机厂没有签订购货合同。
去年九月二十九日,昆明甸尾贮木场将五十五吨木材运往湖南桃江县三堂街湘川联合供销公司。由于收货单位是一家“皮包公司”,所以有关单位虽几次催促他们提货,都不见回音。我站与甸尾贮木场联系,也无结果。
目前,这两批货物在我站已经存放了三个多月,不知还要放到何时?
长沙铁路局北站
陈嵩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