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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诬陷与反诬陷的较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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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17
第4版()
专栏:案例分析

一场诬陷与反诬陷的较量
平顶山市公安局 邹金富 本报记者 王永安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区原八台公社庙街中学教师梁永生,1983年6月被人诬陷奸污女学生。当年8月,公安机关仅用七天时间就查清了错案的来龙去脉。然而,一场诬陷与反诬陷的较量却继续着。至今,有关的诬陷者还未受到处理。梁永生案是怎样发生的?它的教训又是什么呢?
诬陷
庙街中学原初一女生兰妮,被流氓犯杨保山强奸怀孕,1983年3月同母亲来到学校,哀求英语教师梁永生帮她坠胎。梁永生时年五十三岁,是一位有三十年教龄的老教师。他教学有方,待人热情,多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当他得知自己的学生遭此不幸后,虽然非常同情,但又感到此事非同小可,不便插手,就拒绝了对方的请求。第二天,兰妮又随母上门求救,下跪不起。梁老师动心了。1983年4月2日,他让妻子带兰妮到医院做了人工流产。4月27日傍晚,庙街中学校长李凯歌和几名教师,听说兰妮母亲向人打听兰妮是否在梁老师房子里时,顿起疑心。因为在这之前,流氓犯杨保山为了逃避罪责,便嫁祸于人,向李凯歌等人“揭发”梁永生奸污了兰妮,举出的证据是梁给受害人买了花布衫和裤子。所以这天晚上,李凯歌等人便藏在一间房子里准备“捉奸”。二十一时左右,李凯歌小声喊:“出来了!出来了!”但其他教师挤到门口观看时,什么也没看到。由于捉奸未成,事情也就悄悄地过去了。
1983年6月10日,庙街中学放完麦假(按:为配合夏收。)开学,校长李凯歌几次不到学校。6月23日,教师韩国顺同李凯歌吵架时,质问李缺勤为啥不按规定扣奖金,李凯歌让他举出例子来,韩国顺答不上来。这时,梁永生插话,具体说了李凯歌何时缺勤,搞得校长当众出丑。李凯歌十分生气,随即向公社文教助理、教育组负责人张万庆诬告说:“梁永生奸污女学生兰妮,4月27日晚,我亲眼看见兰妮从他房子里出来。”张万庆听罢后的第三天,同教育组的张坤峰找兰妮谈话。经过七个钟头的逼供、诱供、恐吓,兰妮被迫编造出4月27日晚她被梁永生奸污的瞎话。张坤峰当场以兰妮的名义,写了份要求法办梁永生的控告材料,逼着兰妮按了指印。
6月27日,张万庆把梁永生关进一间装满沥青的小屋,由两人看管,限制行动自由。隔离到第七天,梁永生的妻子张蕊莲和兰妮才得知情况,前去质问李凯歌为啥诬告好人,李凯歌佯装不知。二人又找到公社教育组,兰妮一见被隔离的梁永生,跪倒在地哭着说:“您为我受苦了……”话音未落,张万庆一边让人把兰妮看管起来,一边向公社负责人汇报,说梁永生等人闹事。晚饭后,公社党委副书记王春华、宣传委员赵全德等七名领导干部,对兰妮进行了长达九小时的审问。夜深了,有的书记困了中途回家睡觉,可兰妮一打盹,他们就大声呵斥;天热肚子饿,他们去吃西瓜,而兰妮空着腹却无人过问。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未成年女子始终坚持说:“杨保山不是好东西!”“梁老师是好人!”“我编瞎话是张万庆逼的!”7月8日,八台公社党委根据夜审的结果,不得不作出释放梁永生的决定。张万庆却认为,兰妮改口供是由于她们闹事串联的结果,拒绝放人,强迫梁永生写检查。梁永生无错误可检查,就写道:“我帮助兰妮作人流,是弥天大罪,罪该万死!”张万庆感到搞不出什么名堂,只好在公社党委作出放人决定后的第十四天,将梁永生放出。
再诬陷
张万庆并没有因此罢手。在赵全德的支持下,他让张坤峰以八台公社教育组的名义给舞钢区法院写了个“要求审理教师梁永生奸污女学生一案”的报告,并亲自到法院交涉。法院不受理,他又找到八台公社派出所,同该所负责人郭法堂谈妥了条件:派出所可以受理梁永生案,但办案人员需从公社教育组抽调。张万庆挑选的办案人叫杨瑞廷,当年四十九岁,八台公社张湾联中教师,曾因奸污妇女受过党纪处分。张万庆对他叮咛:“梁永生的事要坚决搞。”杨瑞廷保证:“你的任务我尽力完成。”1983年7月24日,杨瑞廷在进行所谓的外调时,竟乘人之危,将可怜的兰妮强奸。同时,他又对兰妮父亲讲:“兄弟呀,梁永生欺侮咱闺女,我都难受死啦,咱们可要告他!”说着就拿出他伪造的兰妮控告书、兰妮父亲的证明材料,让兰妮父亲在上边按指印。
随后,杨瑞廷带着他伪造的材料向张万庆和派出所负责人郭法堂汇报,郭法堂要他设法取物证,杨瑞廷说:“据杨保山揭发,梁永生作案后给兰妮扯有花布衫和裤子。不过这家人穷,衣服怕要不出来。”郭法堂、张万庆决定,由教育组拿出二十元把“赃物”买出来。其实,所谓“赃物”的真实情况是:1982年春节正月初二,兰妮给梁永生夫妇拜年,梁妻给了兰妮三块钱,这孩子用钱买了一件花布衫。还有一次,兰妮拿了一块布料,用梁永生家的缝纫机给她弟弟做了一件裤子。事情本来很平常,可是流氓犯杨保山知道后就借此大作文章。杨瑞廷为了拿到衣服,先对兰妮父亲大讲取衣的重要性,兰妮父亲无衣可拿,只好将他妻子的一件上衣交出。接着,杨又将兰妮母亲的两片破棉裤里子偷出来。为了掩盖他强奸罪行,杨把买“赃物”的二十元塞给兰妮,企图堵住受害人的嘴,结果碰了钉子。但他仍不死心,又把钱交给兰妮的姑姑,以便转给兰妮。8月14日,兰妮怀着一腔怒火,带着自己写的“揭发杨瑞廷”的材料和二十元,交给八台公社党委负责人,同时又给公社派出所交了一份材料。可是这些单位的负责人对兰妮存有偏见,竟将材料压了下来。8月16日夜,公安机关根据杨瑞廷的材料抓捕梁永生。由于梁外出,结果漏捕。梁永生回家听说后,8月18日步行三十多里,到舞钢区政法委员会投案,并申诉了自己的冤情。区政法委员会书记冉福寿请区委干部姚世明(现任区委副书记),将梁带到区公安局,转告公安局要慎重处理此案。当姚世明向公安局一位领导讲了梁永生投案的情况后,郭法堂说:“梁永生的案子没有问题,有赃证……”这样,梁永生就被送进了看守所。
反复
梁永生案由区公安局侦察员马荣山承办。小马三十多岁,是一位破案能手。他从兰妮、兰妮父亲的揭发材料中,看出书写笔迹出自一人,指印出自一人。他看了物证,从式样、大小,判断出这衣服绝非少女所用。从8月27日到9月2日,马荣山在公安局其他同志配合下,用了一个星期就查清了案情:真正的犯罪分子是杨保山、杨瑞廷,梁永生是被诬陷的好同志。
1983年9月4日,马荣山来到看守所,当众宣布梁永生无罪,立即释放。梁永生高呼:“共产党万岁!”接着,杨瑞廷以诬陷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杨保山畏罪潜逃,1984年元月自首,舞钢区检察院认为杨已构成流氓罪,鉴于自首,对其免予起诉。(按:杨保山奸污少女,诬陷他人,案发后又畏罪潜逃,罪行严重。仅考虑他自首的一面,就做出免予起诉处理,显然畸轻。)
马荣山在办梁案中成绩突出,经河南省公安厅批准,荣立三等功。当地报纸、电台对该案进行了报道。这时,没有受到任何处分的李凯歌、张万庆,从1984年3月起开始写信告状,说报纸批评他们诬陷梁永生实属冤枉;马荣山办案违法乱纪;梁永生被释放后不上班,应做出处理(实际上,梁永生多次要求工作,他们根本不予理睬)。八台乡党委(原八台公社党委)竟把这种歪曲事实的材料,转给舞钢区党委,并写信要求区委重视。(按:原公社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制造梁永生错案中是有责任的。他们支持李、张二人的错误行为,实际上也是为了掩饰自己的错误。)这时,区公安局的个别领导同志以为马荣山办错了案子,又派人查马荣山的问题。马荣山被迫离开刑警队,梁永生处处遭受冷遇。
教训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在当地有关部门配合下,对梁案进行了全面调查,再次证实梁永生案是一起错案,马荣山办案有功。在大量事实面前,李凯歌说,他因为想报复梁永生才说了假话,谎报了案情。张万庆说,他感到自己问题严重,就利用申诉来为自己开脱罪责。平顶山市公安局的领导,对区公安局个别同志在梁案中所犯的错误和工作中的失误,给予了严厉批评,并以此案为例,在全局开展从严治警活动。舞钢区党委、区公安局,1984年12月24日为梁永生召开了平反大会。1985年2月,马荣山被提升为区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令人遗憾的是,在李凯歌、张万庆做了检讨后,当地迄今未处理他们。张万庆只是被调换了一下工作,李凯歌仍当他的校长。难道说,诬陷他人的人,欲置人于死地的人,只要检讨检讨就算完了吗?
梁永生一案,是一场诬陷与反诬陷的较量。人们从中可以看出:一、这起错案是一些基层干部运用手中的权力制造出来的,所以纠正起来很困难。二、制造错案的干部,头脑中还有“文革”流毒的影响,缺乏法制观念。有的干部对我们讲,审查人就得隔离,这是解放以来一贯的作法,所以对非法拘禁梁永生、兰妮不认为是问题。三、一些干部素质太差,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有的利用职权为非作歹。四、有的群众没有文化,易于受骗。五、只要加强党的领导,司法机关认真执法,受害人学会依法斗争,再复杂、再困难的案子也会得到正确解决。最近,舞钢区党委、区政法委员会的领导同志对梁案重新进行了讨论,决定要以该案为教材,对全区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对在该案中违法乱纪的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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