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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行禁止莫含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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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18
第3版()
专栏:编余短论

令行禁止莫含糊
叶伴
去年十一月八日,本报曾刊登记者来信,反映北京市部分中小学出租校舍的问题。刚刚三个多月,北京市政府批转市教育局的规定,明文禁止中小学出租校舍和办旅馆。这个问题有希望很快获得解决了。
令行禁止,纪律严明,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胜利的保证。但是,首先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然后才谈到违法必究。在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旧的规章被冲破、新的秩序正在建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新的矛盾,基层单位往往觉得无所适从,一些不正之风也会乘虚而入。在这种情况下,领导机关的责任是坚持改革的大方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划清改革和不正之风的界限,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规章和条例来,使下面有所遵循。最怕是遇到问题不调查、不研究、不提出解决办法,或者空讲一番大道理,让下面不得要领。你这里无“令”无“禁”,要他如何“行”如何“止”呢?
中小学校舍出租问题,远不止北京一地有;类似校舍出租、需要明文规定的问题更不止这一个,都可以学一学北京市的办法:经过调查研究,明确规定它几条,令行禁止莫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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