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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退休青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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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18
第8版()
专栏:

有个退休青年……
公今度
几年前,我把那些不象样的文字,结集成册,用其中一篇文章的题目作为书名曰:《魂兮归来》。杂文是冷背货,集子印数又少,许多人都没有见到过,也就没有人来评论这部书的书名了。
这书名也真起得稀奇。典故且不去说了,用现在的话,“魂兮归来”岂不是“白日见鬼”么!难怪为此书题笺的朱东润先生一见这书名,就说:“喔唷!吓唠唠的”。其实,以此为题的那篇文章是说,有一个青年由于拿到了发还的三万元遗产,就退学做寓公了。按政治思想是灵魂的说法,感到有点“魂不附体”,遂有“魂兮归来”之召唤。
文章是在1979年特定历史条件下写的。就当时来看,为有些人招招魂,也是需要的。即使在现在,灵魂的修缮也还是当务之急。只要不是要求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无产阶级世界观或百分之百的布尔什维克之类,大概还不能算是“左”毒的罢!
不过,一位搞法律的朋友从另一个角度看,说这文章岂非对继承法有点持否定的态度?这倒是始料不及的。不过,可以作点辩解:拙文并不反对继承法,也没有怂恿得了遗产的人把它作为党费、团费上缴。只是说,有了这三万元就此“退休”,坐吃利息,作为一个青年恐与时代精神不符。这才有敝“感应的神经”的兴奋。
由此倒是想到了“利”和“义”的关系。见利而忘义的情况当然是有的,比上述“青年退休者”远为出格的还有的是。但“利”和“义”却并不一定是“对着干”的。之所以把两者看成水火不容,恐怕多少是受了传统观念的影响。梁惠王召见孟轲,一开口说了一个“利”字,结果,话才开头,就被孟子兜头浇了一盆冷水,挨了一顿批。其实倒是有点冤枉。做一个国君,能不考虑一点“利”么?何况又是“亦将有以利吾‘国’乎?”这并非属于“不正之风”,利国利民的事,是不应该批评的。这一点上,孟老夫子虽不划极左,恐怕也是过于理想主义了。
对我们来说,利者,货殖也;义者,社会主义也。在正确原则指引下,如两者兼有,远比单打一要好。义与利的携手,岂不是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结合么!见利忘义,不好;但只讲义而不求利,枵腹从公,光喝西北风,也好不到哪里。我们都是吃过“只要社会主义的草”的苦头的。
前些时,有人问:什么是社会主义企业家的形象?如沿用上述的说法,我想,社会主义企业家应是义与利的统一,即在搞物质文明的同时也要致力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搞不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条分界线,也是社会主义企业家的本质属性。这简单的回答,不知读者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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