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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遵法 依法办事 吉林省厅局长以上干部带头学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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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1
第4版()
专栏:

懂法遵法 依法办事
吉林省厅局长以上干部带头学法
本报讯 吉林省直机关厅局长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做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表率。最近,他们普遍参加了省委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一次学习宪法统一开卷考试,成绩良好。
吉林省委十分重视在领导干部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工作,确定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左右时间,在省直机关干部中普及法律常识,并制订了普法方案,建立了学习制度,规定了学习内容和方法。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挤时间自学法律知识,听法律课,参加法律常识的测验。省委书记高狄在答卷上就学习宪法的体会写了这样一段话:“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各项规定是全国人民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依法办事,最根本的就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办事,党的各项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每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要依法治国,依法办事,不能以权代法。”
为了组织好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省委直属机关党委每月安排一次法律知识辅导讲座,聘请精通法律知识,又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同志讲课。到现在为止,已讲了三课,来听课的厅局以上领导干部达三百多人次。其中,省委、省顾委、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的主要负责同志绝大多数都参加了集中辅导讲座。他们怀着对法律知识的渴求,聚精会神地听,详细地记笔记,学习态度相当认真。通过采取集中辅导讲座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省直属机关厅局长以上领导干部已于去年年底比较系统学完了宪法,从今年1月开始,将依照学习规划,用一年左右时间集中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四个法。
吉林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在学习法律常识的同时,注意运用学到手的知识来指导工作,处理问题。省人大领导同志在学习宪法之后,自觉地以宪法为准绳,检查和纠正地方法规中的违宪问题,并根据宪法的规定,明确人大工作的职责,大胆行使自己的权力。去年,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曾通过一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决议。省人大领导同志知道后,就依据宪法第一百零四条的有关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改变了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吉林日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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