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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乡接待群众来访 现场审理疑难案件 萧县人民法院转变“坐堂等案”作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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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1
第4版()
专栏:

下乡接待群众来访 现场审理疑难案件
萧县人民法院转变“坐堂等案”作风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蒋志敏报道: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转变“坐堂等案”的审判作风,制订了正副院长定期下乡接待群众来访、现场审理疑难案件的制度。一年多来,他们风雨无阻,坚持不懈,先后审理疑难案件五十三起,受到群众欢迎。
丁里区永堌镇农民王少华,是全区有名的专业户。去年,经地、县有关领导部门的批准,他承包了闸河小煤窑矿的开发工程。七月十七日,正当建矿工程进入紧张施工阶段,一些患有“红眼病”的人串通一气,手持锄头、铁锹等工具,在通往建矿工程的路上挖了一道深沟,致使该矿一些运输车辆陷入沟内,工程也被迫停工。正在丁里区接待群众来访的县法院一位副院长,听了王少华的诉说,认为这是一起破坏专业户生产的案件,立即赶到现场勘查。随后,他又主动与县公安、检察部门取得联系,会同公安、检察人员再次进行调查。案情很快查清,四名为首的破坏者受到法律制裁,王少华承包的建矿工程又恢复了生产。
赵楼乡赵楼村农民赵书林,因封建思想严重,认为邻居邢贵兰家不生男孩而败坏自家的“风水”,便把自己家房屋的后墙筑在邢家的门前,堵住了邢家的出路,引起两家纠纷。乡、村干部为此多次出面调解,要求赵家给邢家让出路,但赵书林就是不服从,使这场纠纷拖了八年未解决。去年八月,县法院一位副院长在下乡办案中得知这件事,特地带领两名审判员来到这个村。事实调查清楚后,这位副院长耐心向赵书林讲解有关宅基地方面的法律规定,指出他在别人家门前筑墙是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副院长的一番教育,终于使赵书林心服口服,他当场向邢家赔礼道歉,并达成了给邢家让出路的协议。事后,村党支部书记高兴地说:“八年纠纷一日了,全仗咱法官的功劳!”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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