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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财 集财 聚财 南昌县实行乡镇财政包干见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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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2
第2版()
专栏:

创财 集财 聚财
南昌县实行乡镇财政包干见成效
本报讯 记者赵相如报道:江西省南昌县实行乡、镇财政包干,加强了对资金的使用管理。一年来全县二十四个乡镇的财政收入都有显著增加,全县财政收入1985年比上年增长27%。
南昌县财政收入55%来自乡镇。以前南昌县各乡有钱就用,没钱则向县里要。为了拿到钱,有的甚至拉关系,开后门,或随便到乡办企业或村里去要钱。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江西省在南昌县试行乡镇财政包干,即定收定支,一定三年不变。超收部分与县按比例分成。
实行这个办法后,乡镇发挥了创财、集财、聚财的积极性。以前毛猪宰杀,偷漏税严重,乡镇干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现在逐村逐户查漏补税。
实行乡镇财政包干后,对财政收支加强了计划,改变了随便花钱的现象。
乡镇实行财政包干之后,权、责、利统一了起来,完成上交县财政计划后的增收部分,按比例留给乡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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