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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靠行政手段管电的办法 固安县创办农村用电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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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2
第2版()
专栏:

改变靠行政手段管电的办法
固安县创办农村用电合作社
本报讯 为了适应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河北省固安县从去年年初起,陆续创办了五个农村用电合作社。一年来,合作社改变多年来靠行政手段管电的办法,把用、管、建统一起来,实行合作经营,使长期存在的电工队伍乱、低压设备乱、电费管理乱的状况初步得到改善。
用电合作社是集体所有制的合作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用电农户自愿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领导成员。合作社对所有驻村电工实行招聘制,入社农户,不仅有用电权,而且有管理权,还可以自愿入股,集资办电。目前,十六个乡(镇)、四百二十多个村的农户参加了用电合作社。五个社拥有配电变压器一千五百多台、各种电机一万一千台,管辖线路近三千公里,电灌土地面积六十一万亩,共聘用农村电工六百二十多名。
创办农村用电合作社后,发生了三方面的变化:一、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过去全县80%的村电费无帐目,收支无手续。合作社成立后,普遍建立了农村电费管理制度,做到表、卡、册、帐一一对应,并明确规定了惩处舞弊等问题的措施,从而使电工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基本刹住了用电、收费等方面的歪风。二、调动了农村电工的积极性。各村按社章落实电工待遇,从管理费中提取工资、福利和奖金,定期对照岗位责任制规定评奖。三、提高了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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