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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好转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中央书记处决定每年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胡启立、田纪云接见国务院大检查工作组全体成员并作重要讲话 对违法乱纪的单位和个人,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好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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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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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好转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中央书记处决定每年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胡启立、田纪云接见国务院大检查工作组全体成员并作重要讲话
对违法乱纪的单位和个人,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好处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记者陈乃进)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昨天指出,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保证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央书记处决定,最近几年,每年都要进行大检查工作。
胡启立、田纪云、张劲夫、王丙乾等领导同志昨天上午在中南海接见了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组全体成员。胡启立、田纪云同志在接见时作了重要讲话。
去年9月开始的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除少数省、市外,大部分地区已经基本结束。田纪云说,这次大检查,范围广、规模大、人数多,收效显著。一是查出了大量的经济方面的违法乱纪问题,对实现去年财政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做出了很大贡献。二是这次大检查与第二期整党结合进行,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通过大检查,广大干部和群众受到了一次政策观念、法制观念和全局观念的教育,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田纪云说,大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再一次告诫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决不可只抓物质文明,忽视精神文明;决不可只抓微观放开、搞活,忽视宏观控制;决不可只抓扩权、放权,忽视经济监督、法制和纪律建设。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邓小平同志的指示,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只有这样,才能防止和制止各种违法乱纪活动,保证经济体制改革和四化建设顺利进行。
田纪云指出,对经济领域的违法乱纪问题,一定要正视,决不可掉以轻心,要采取坚决措施加以解决。但是,要有正确的分析,恰当的估计。有两点需要明确:一是检查出的问题尽管十分严重,但对整个大好形势来讲,毕竟还是支流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可以解决的。二是不能认为违法乱纪现象是改革带来的。我们在改革过程中,确有某些措施不完善、不配套,而某些单位和个人从小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出发,钻改革的空子,搞违法乱纪活动。但不能笼统地说这些违法乱纪活动和不正之风是改革带来的。要把不正之风同改革的主导方面严格加以区别。改革要坚持,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要坚决纠正和制止,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田纪云指出,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决不只是为了多收几个钱的问题,最终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乱纪现象,改进工作。他对如何巩固与发展大检查成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近几年要坚持把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活动继续开展下去。二是要着重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问题。越是领导部门和领导干部,越是执法和监督部门违法乱纪的,越是要从严从重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三是要建立健全必要的法制和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越是放权、搞活,越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四是要对广大干部和群众经常进行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党风党纪观念、国家利益观念和全局观念的教育。五是要加强税务、财务、物价等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其素质。
田纪云最后强调,这次大检查一定要结合第二期整党和当前开展的端正党风、社会风气,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认真搞好,做到善始善终。凡是大检查没有搞完的地区和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继续把这项工作搞好。大检查已基本结束的地区和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和办公机构不要撤销,抓紧做好去年大检查的善后扫尾工作,今后也不要撤销,继续抓下去,为进行下一次大检查作准备,还可以随时搞一些专题检查。凡是应该补交入库的款项,一定要及时催交入库,拒不上交的,要从严处理;对违法乱纪者,一定要严肃处理;对于大案要案,一定要抓住不放,坚决搞个水落石出。对违法乱纪的单位和个人,决不能搞“下不为例”,不能让其得到任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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