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十信弊案”处理过程中判明 官员与不法分子勾结犯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4
第3版()
专栏:

“十信弊案”处理过程中判明
官员与不法分子勾结犯罪
本报香港2月21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昨日的一项判决表明,在“十信弊案”中,有“政府”官员与不法分子勾结犯罪。
据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开庭审判几名涉嫌“十信弊案”的“政府”官员。原台湾合库金检室主任李春来、稽核许祖吉、林廷灿,都是“依法令从事公务的人员”,对于金检日期及有关事项均应保密。但李春来等三人生怕“十信”经金检之后会暴露虚增库存现金的真相,事先向“十信”老板蔡辰洲透露检查日期,以致金检行动无法查出“十信舞弊”的真相。
判决结果是,“李春来等三人共同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李春来处刑一年,许祖吉、林廷灿各处刑十个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