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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企业微观经济调节的辅助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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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4
第5版()
专栏:

重视企业微观经济调节的辅助作用
詹武
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和经济活力的增强,在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城乡工商企业内部和工商企业之间逐步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经济调节。我把这种调节称为微观的经济调节。它作为国家进行宏观经济调节的辅助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三种微观经济调节的情况和作用
这种微观调节,现在大体在三个领域中存在和发展,都起着良好的作用。
首先,在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实行以工补农支农,促进工农业全面发展。
近几年来,在农村商品经济特别是乡镇企业迅速发展中,由于农村加工业和第三产业劳动效率的提高快于农业,加上价格体系中工农产品间不合理差距难以在短期内完全调整合理,因而使工业和第三产业收益的增长快于农业尤其是粮食种植业和某些畜牧业,差距日益扩大,越来越影响着农民种粮养畜的积极性。为了缓解这一矛盾,许多合作经济组织依靠乡镇工业的利润,对种粮和其他低收益的产业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补贴和支援。
这种以工补农办法,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第二类,在生产、经营、服务条件上给予各种优惠;第三类,以工副业的资金和劳力支持农业扩大再生产。如乡镇企业在农忙季节让出劳力搞农业,修建排灌渠道、水利设备,拨出资金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整修工程,保护农田;或创造条件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
凡认真实行了这种以工补农支农办法的地方,就能做到在粮价和粮食收益偏低的情况下,使种粮户的收入水平显著提高,使粮食专业户得以稳定发展,使粮食总产保持稳步增长。浙江鄞县由于坚持并逐步完善了贴农制度,全县去年乡镇企业职工收入增长10%,而务农农民人均收入增长20%,一些乡镇企业发展较好的乡村,务农收入和务工收入已基本持平,有的甚至超过了在厂工人。山东、河北、北京、天津等省市去年粮食所以能够增产,坚持和完善以工补农办法是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在工业企业之间实行内部结算价格,有利于缓解苦乐不均和推进专业化协作与联合。
江苏省常州市试行较早,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利润率高的零部件厂向利润率低的总装厂适当让利,另一种由利润率高的成品厂向利润率低的原材料厂适当让利,效果均较好:(1)大大加快了专业化协作联合的发展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化;(2)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由于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消极影响,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把联合改组与技术改造紧密结合起来,靠加大批量、减少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来增加盈利,使产量、利润大幅度增加。
上海也有许多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行业内部通过内部结算价格和调剂利润留成比例等方式,调节了各企业间的经济利益,缓和了企业间不合理的苦乐不均,促进了生产平衡发展。
东北地区一些城市的工业企业,也要求允许他们在跨地区联合体中使用内部价格,调节彼此经济利益,以促进和巩固横向经济联合。
再次,商业企业对工业对农民实行让利,保证了收购货源,有利于稳定市场。
上海市商业批发企业,对因原材料提价后自行消化有困难的工业企业,采取内外贸让利、补贴等经济调节措施,效果很好。去年一至六月,他们对市场紧俏商品如缝纫机、电视机、手表、部分针织品、纺织品等,采取加价让利办法进行收购,保证了收购计划的实现。商业利润率虽有所降低,但收购货源增多,对稳定市场、平抑物价、满足消费者需要起了积极作用。同时,由于购销总额增加了,他们的总利润额并未减少。对工业来说,也促进了扩大再生产。
一些乡镇集体商业在对农民产品收购中,也实行了这种主动让利的收购办法。如浙江余姚县塘后乡调整产品结构,压缩一千余亩棉田改种蔬菜后,农民担心蔬菜销路无着或跌价,当地第二菜场(乡镇企业)就及时给予支持,按略高于当地市价的“保护价”负责收购,并签订了合同。结果,第二菜场仅去年头四个月的蔬菜销售业务就超过了前年全年的销量,其中一半用于出口,比前年全年超过十倍。这既保护了农民利益,又发展了集体商业本身的业务。
企业进行微观经济调节的优越性和重要地位
以上三种微观经济调节,比之国家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经济调节,有其自己的特点和优越性。主要是:
第一,它依靠企业自己的力量进行调节,并不增加国家负担。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来说,以工业利润补贴农业的资金,只占乡镇企业利润总额的较小部分。如北京去年以工补农资金共一点三五亿元,占乡镇企业全部利润的18%;无锡县西樟乡去年贴农资金十万元,占乡镇企业利润的3%。对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来说,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主动进行这种有利于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调节,不用国家财力支持。
第二,它在企业内部或企业之间用利润贴补、让利或内部结算价格等形式,在局部范围内进行调剂,不会影响社会价格,不象国家调整价格那样会引起对国民经济的广泛影响和连锁反应。因此,它可以在国家暂时还不能调整有关的价格体系的条件下,进行局部的微调。
第三,它体现了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工农商业之间的互利互助,很有生命力。参与这种经济调节的各方,都存在着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这种调节符合他们各方的利益。例如乡镇工商业的发展,不论原材料供应或销售市场的开拓,都离不开农业的兴盛。反过来说,只有乡镇工商业发展了,才有更大的力量补贴和支援农业,农业也才能更加兴盛发达。同样,工商之间和工业内部联合协作的双方,也都是利益与共、相互依存的。他们这种在互利基础上进行的经济调节,也是很有生命力的。
这种微观经济调节,有利于横向经济协作与联合的发展,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有利于企业进一步搞活,有利于推进和帮助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同时,它更有利于我国工农商业协调发展,避免发展中国家在发展工业的过程中往往出现的农业萎缩的畸形状况,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当然,也要看到,这种微观经济调节是受着一定条件的局限和制约的。一方面,它是某些局部范围内的调节,起的作用毕竟有限,远不如国家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节的作用那样广泛。另一方面,它受到有关企业的经济能力的限制。例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能够实行以工补农办法的,只限于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方,而这在全国目前还不占多数。当然,从长远来看,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这种以工补农的实力是会逐渐增强的。
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运用经济调节手段是多层次的。主要有中央有关经济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三个层次。如果说中央有关经济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是代表国家运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经济调节的话,那么,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经济调节,就是企业运用自己的力量不依赖国家而自动进行的微观经济调节。一般说,国家的宏观调节起着广泛的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企业的微观经济调节则是配合国家进行经济调节的重要辅助力量。在国家暂时还不能运用变动价格、税率等进行宏观经济调节的条件下,固然需要这种企业的微观经济调节,就是在国家进行着价格、税收、信贷等宏观经济调节的条件下,由于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发展的不平衡,国家宏观经济调节也不可能把每个企业每种产品的利益都安排得很适当,因此,仍然需要这种企业内部与相互间的局部的调节作为补充。微观经济调节虽然只在局部小范围内进行,但它可以积少成多,仍可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同时,微观经济调节虽然受着一定经济实力的制约,但国家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节时,也同样受着国家财力、资力及其他条件的制约。因此,两者各有优势,不可互相取代,而要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为了更好地发挥企业的微观经济调节作用,根据各地的经验,需要掌握几条原则:一是要坚持互利原则和鼓励先进的精神,不可吃大锅饭,不可平调。二是具体方法要适当。如内部结算价格只能适用于经济联合体内部。凡属国家定价的产品,应对外坚决执行国家现行牌价,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以工补农的方式也要适当,要真正起到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不可造成买粮食交任务的虚假现象。三是国家要重视和加强指导。在扩大企业自主权时,就应包括企业有正确运用微观经济调节之权。在国家(包括中央部门和地方)进行宏观经济调节时,自觉地把企业的微观经济调节当作重要助手,指导它,完善它。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经济活力的增强,特别是横向经济联系的蓬勃兴起,这种企业、行业内部和企业、行业之间微观经济的自我调节还将扩大其应用的范围。例如供销企业和农民的购销合同中实行生产资料和农民产品挂钩,粮食、生猪、蔬菜及其他农产品在产地与销地之间、调出地与调入地之间的经济组织实行联营或其他经济联合,农商企业联合、工商企业联合或农工商企业联合,也都可以进行适当形式的经济调节,从而使这种经济合同、联合和联营能跨过目前价格体系不合理和行政界限的限制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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