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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给、少给、不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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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2-26
第4版()
专栏:漫话

多给、少给、不给
治非
报载:广州军区某集团军党委常委对于子女,都有这样的“家规”:精神财富的东西多给,物质财富的东西少给,助长优越感的东西一点不给。
我国有句古话:“遗子以金,不若遗子以经。”用今天的话,“金”指物质财富,“经”指精神财富。要让子女成才,走正道,就得注意这种多给与少给。至于足以让子女滋生恶德,染上劣习,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东西“一点不给”是再恰当不过的。可是,眼下有些领导干部对子女,刚好与此相反:助长特权思想的东西,唯恐给得不够;物质财富,总想多给一些;精神财富,反而给得很少,甚至一点不给。如此做法,貌似爱之,实则害之,且影响所及,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有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对子女的“多给、少给、不给”,是思想作风不正的反映。倘若领导干部对党的事业有拳拳之诚,勤勤恳恳为人民,严以律己,自然不会将助长特权思想的东西贻之后辈,庇荫其私,而会多给后辈以精神财富——宝贵的革命传统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培养他们成为“四有”的新人。这样做,正了家风,对于正党风和纠正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也就大有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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