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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治这种“常见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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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02
第1版()
专栏:每周论坛

治治这种“常见病”
杨柳榭
谁害了病谁吃药,谁脸上有黑谁主动擦,用不着看别人的脸“色”行事。这可谓人之常情,世之常理。然而,有人不然,他们总爱攀比别人:别人不吃药,他也挺着,不管是否会导致病入膏肓;别人脸上有脏,他自己脸上有黑也不擦净,不管是否招来非议。这种攀比思想也常见于那些搞不正之风的人。本来不敢干的错事,经过一番攀比,胆子来了:“别的单位早就这样搞了,我们为什么搞不得?”有了不正之风本该及时纠正,经过一番攀比,主意变了:“别的单位比我们还严重,他们都不改,我们着什么急?”对违法乱纪的人本该严肃处理,经过一番攀比,就找到了不了了之的理由:“没进行处理的‘大巫’多着呢……”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攀比思想促使人们作出错误的选择,给纠正不正之风造成了障碍。
攀比,在那些不正之风严重的地方,可以说是“常见病”。这种“病”,是一种病态心理:比坏不比好,攀邪不比正。你左邻家发了写字台,我右舍家就要发席梦思;你张三敢受十元的礼,我李四就敢受百元的贿。如此等等。就好象你王胡有虱子,我阿Q也要有虱子,并且要比你的个儿大,还要是双眼皮的,不然显得我阿Q没能耐,吃了亏。这样的心理,还不是十足病态的么?
说“常见”,是指攀比同不正之风如影之随形,处处都在为不正之风的存在找根据。它对尚未搞不正之风的人起诱发作用,对正在搞不正之风的人起推波助澜作用,对有错不改的人起保护作用。攀比之风与不正之风是成正比的:哪里的攀比之风盛,哪里的不正之风即烈。要纠正不正之风,就必须治一治攀比——这种“常见病”。
攀比的实质是把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作为自己为人处事的规范。这实在是一种没出息、没志气的表现。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则是无党性的表现。社会生活不会百分之百的纯净。不仅现在,而且今后相当一个时期,违法乱纪、搞不正之风的人都不会绝迹。如果一味错误地攀比,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找到几个人、几件事,作为自己搞不正之风的挡箭牌。如果大家都这样攀比,党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何时才能实现?当然,这后一个“如果”是不会成为事实的,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明白“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道理。所以,要比,也要跟两个文明建设中的英雄模范比贡献,跟党和人民的要求比差距;在纠正不正之风中,则要比一比谁抓得紧、改得快,谁办的实事多,谁能一身清白、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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