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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意大利希腊签署“欧洲一体化文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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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02
第6版()
专栏:

丹麦意大利希腊签署“欧洲一体化文件”
本报海牙2月28日专电 记者林军报道:2月27日丹麦公民投票支持政府同意欧洲共同体改革方案之后,丹麦、意大利和希腊三国外交部长今晚在海牙签署了“欧洲一体化文件”。至此,欧洲共同体十二国全都履行了批准修改罗马条约的法律手续。
签署仪式是在现任共同体部长理事会主席、荷兰外交大臣范登布鲁克主持下进行的,他向丹麦人民和欧洲共同体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今后欧洲合作事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昨晚发表声明,对丹麦公民投票结果“感到非常高兴”。他希望在完成批准手续之后,能尽快实行,以便“用新的手段使共同体得到加强”。
根据“欧洲一体化文件”,对罗马条约的修改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机构改革。文件把“欧洲理事会”(即首脑会议)正式写进条约(过去条约规定最高权力机构是部长理事会),部分地增强了欧洲议会的监督权和共同体委员会的执行权,特别是扩大了部长理事会采取多数表决的范围,以提高决策效率。二是加强共同体的职能。在经济统一方面,文件提出要在1992年年底完成“内部市场”,进一步实现人员、商品、资本等的自由流通;同时把“政治合作”正式写进条约,使之法律化,并为此建立一个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三是扩大共同体的作用,在社会、科研和技术发展等方面,文件提出要制定共同政策(或协调政策),欧洲共同体今后也将研究和讨论“安全”问题的政治和经济方面,以及表示要加强货币合作,把“欧洲货币体系”和“欧洲货币单位”当作今后发展的基础。
此间舆论认为,虽然在实施文件过程中可能会有曲折,但文件的签署无疑将使欧洲联合事业向前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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