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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 坚持不懈实现今年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 会议要求政法干警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秉公执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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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07
第1版()
专栏: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
坚持不懈实现今年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
会议要求政法干警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秉公执法
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四个坚持为什么要有一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内部的民主,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2月21日至3月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研究和部署了1986年的政法工作,强调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坚决取缔和制止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在社会治安已经取得明显好转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以保障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的改革、开放、搞活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邓小平同志最近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四个坚持为什么要有一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只有人民内部的民主,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参加这次政法工作会议的同志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邓小平同志的这些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对于我们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对于搞好经济体制改革和四个现代化建设,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也是在新形势下搞好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乔石主持。乔石同志在会议开始时作了报告。会议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彭真、万里、胡乔木到会讲了话。他们在肯定政法工作成绩的同时,都就当前的治安形势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就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加强政法队伍的建设等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
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城市党委主管政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法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厅局的负责同志,部分省、市国家安全厅局的负责同志,中央政法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二百七十多人。参加全军政法工作会议的同志也到会听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
会议上提供的情况表明,几年来,特别是在1983年秋天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作出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以来,斗争取得了很大的胜利,整个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普遍有了安全感。据全国统计,1981年、1982年,全国刑事犯罪案件发案数都在八十万起上下;1983年8月开始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后,全国刑事犯罪案件发案数当年降到六十一万起,1984年降到五十一万四千起,1985年为五十四万二千起。如果以开始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后的二十八个月同以前的二十八个月对比,全国刑事犯罪案件发案数下降35. 9%。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被打下去了,流氓团伙的骚扰破坏大幅度减少。有越来越多的地方社会秩序、社会治安比较好,越来越多的群众敢于同犯罪现象作斗争。实践证明,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是完全必要的、正确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战线执行上述决定是坚决的。这场斗争,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的民主权利,保护了人民的安全,促进了社会的安定,为四化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创造了一个比较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认为,社会治安虽然有了明显好转,但还不平衡、还不巩固。同时,在经济改革、开放、搞活的新形势下,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特别是经济犯罪活动增多,偷盗案件上升,某些社会丑恶现象又重新泛起。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而丝毫麻痹松劲,一定要继续把工作抓得很紧很紧。
会议在谈到继续开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斗争时指出,对那些杀人、放火、爆炸、强奸、抢劫和流氓集团等危害人民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必须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一切严重危害社会风气的腐败丑恶现象,要坚决制止和取缔。对破坏分子的宽容、仁慈,就是对犯罪行为的放纵和对人民民主权利的损害,就会危害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因此,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要毫不放松地、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会议强调指出,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要下大决心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会议认为,对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处,虽已逐步引起重视和有所进展,但总的表现是手软,打击不力。这种状况现在正在大力扭转。鉴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比之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更为复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部门都要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协同动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经济犯罪活动不管牵涉到谁,谁触犯了刑律,都要依法查处,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以经济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不能以党纪、政纪处分代替依法惩处;不能把查实的经济犯罪当成不正之风处理,不能把查实的渎职罪当成官僚主义处理。要依法抓紧查处经济犯罪的大案要案,从严惩办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过程中,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
会议认为,要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现象,必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依靠全党全社会去完成这项教育人、挽救人、改造人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改进劳改劳教工作,提高改造工作的质量,坚决执行“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既要严格管理,又要文明管理,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努力把劳改犯和劳教人员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各级政府要妥善安置,继续教育帮助他们。
会议认为,把我国建设成为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与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的社会,是我们国家的一件根本大事,一项根本建设,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改革、科技改革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我们要努力做到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变更而变更,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要把全体公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于宪法,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于党章和宪法,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更好地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和任务。做到这一点的关键,是从根本上提高党内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民主与法制观念。要使全体党员和干部懂得,我们的中心任务是实现四个现代化,而搞现代化就要有现代化的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就是现代化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是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可靠保证和必要条件。从根本上说,这是我们党的一项非常伟大的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要勇敢地承担这个重担,而且也只有我们党才能担当起这个重担。如果不完成这个历史任务,要建设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任务,就不可能实现。
会议认为,摆在政法战线面前的任务是极为艰巨和繁重的。实现这些任务的关键在于提高整个政法队伍的素质。政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权力机关,党、国家、人民把“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服务四化”的任务交给政法部门,政法战线的同志一定要振奋精神,团结战斗。要有高度的党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武器,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办事;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要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善于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严格依法办事。政法干警必须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秉公执法。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政法部门的工作,支持政法部门的业务建设和改善技术装备,切实帮助政法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会议号召政法战线的全体干警,以高度的自觉,以崭新的风貌,齐心协力做好工作。中央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刘复之、陈伟达、杨易辰、凌云、崔乃夫、邹瑜、阮崇武、贾春旺、周文元出席了会议。中纪委书记强晓初、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汉斌也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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