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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提出 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社会效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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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07
第4版()
专栏:

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提出
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社会效果
本报讯 记者晓渡报道:司法部3月5日至6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学习和贯彻全国政法会议的精神,明确了在“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要求下,司法部门应承担的任务。
参加会议的司法厅、局长在讨论1986年任务和规划时,认真学习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也认真学习了全国政法会议的精神和讨论了中央对司法部工作的要求,即“要在本世纪末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有严格的法制做保证,司法部应当以此为奋斗目标”。他们认为,为了贯彻以上精神,就要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方便人民群众服务”的业务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在工作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质量,更好地为经济改革、开放、搞活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促进社会治安的稳定好转,保障四化建设的胜利进行。
会议具体讨论了做好普及法律常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以及加强司法队伍建设的问题。他们认为要担当起当前的任务,一定要努力学习,增强从事司法工作的光荣感,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团结一致,奋发图强,尽职尽责,同时要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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