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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搬运工人中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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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7-12
第2版()
专栏:短评

  防止搬运工人中毒!
最近数月,在青岛、烟台、天津、张家口、北京等地,曾不断发生搬运工人因搬运毒性物品而中毒的事件,最严重的如青岛、烟台两地,曾接连发生八次,共有五百七十个工人中毒,并有两人中毒至死。这事应引起各地公私企业、搬运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严重注意。发生这些事件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有关干部对搬运工人的健康和安全问题极不关心,不给工人设置必要的防毒器具,不向工人进行防毒教育;不问货物是否有毒,就随便让工人搬运;有的甚至明知有毒,也不去设法保护工人的安全。对各地已经发生的工人中毒事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认真查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报上公布,以便教育大家。今后,为防止此类事故发生,搬运部门对搬运毒性物品应规定必要的安全制度,备置必要的防毒器具,向工人进行安全防毒教育;若发生事故,绝不得以“不了解物品性质”来推卸自己的责任;各出售和购运毒性物品的单位,必须把物品性质事先告知搬运部门,如不这样作,则应受到法律的制裁;生产毒性物品的企业,在毒性货品出厂时,必须严加包装,并在包皮上注明物品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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