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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热情地支持小水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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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1
第1版()
专栏:

满腔热情地支持小水电
本报评论员
“六五”期间我国小水电发展很快,新增加的装机容量,相当于大中型水电站新增装机的70%;全国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已有光泽、龙门、仁化、汶川、荥经五县达到农村电气化初级标准。小水电的形势喜人,作用日益突出。它的迅速发展,反映了广大农民盼电、用电的迫切要求和强烈愿望。
农村电气化是八亿农民的大事,是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目前我国农村能源消费水平仍然很低,缺电成为农村发展经济、改善农民生活的一大制约因素。胡耀邦同志指出,要搞与我国的小康生活水平相一致的中国式的农村电气化。发展小水电,是实现农村电气化最有效的途径,对我国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国小水电资源极为丰富,能够开发利用的多达七千万千瓦,目前开发了九百五十二万千瓦,仅占13%;全国两千多个县,有一千一百多个县拥有一万千瓦以上的水力资源。在水能资源开发条件较好的地方,大力提倡地方、企业、农民自力更生兴办小水电,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依靠自己的力量筹资或合资开发小水电,必须有正确的政策措施。这种政策要有利于调动地方和农民办电的积极性,决不能损害这种积极性。目前普遍反映“办电的负债,用电的发财”,说明小水电建设中存在严重的不合理现象。小水电本身,也需要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实行“以电养电”。这些都有待于制定、完善经济政策,使小水电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得到解决。
开发小水电,涉及国家、地方、企业、农民的利益,同水利、电力、财政、银行、物资、物价、税务、科技等部门关系密切。这就需要在制定政策时相互协调,通力协作。扶持小水电发展,供应农村用电,费省效宏,利国利民,事关全局,一切有关部门都不应等闲视之。“六五”期间国家用于补助小水电的资金仅为国家建设大中型水电站投资的七十分之一,小水电装机却为大中型水电站装机的70%,小水电对国家作出了大贡献。我们要从宏观上认识小水电的社会效益,满腔热情地给予支持。欲取先予,有关方面多给小水电让利,四化全局可得大利,何乐而不为?
现在小水电的开发已经进入了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建设与电源配套的发电供电统一发展体系的新阶段,不应片面追求装机多少,要鼓励提高小水电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做到好中求快。如果经济效益不高,盈余极少,甚至负债办电,就会大大挫伤地方和农民办电的积极性。各地都要坚持科学办电,讲求实效,在提高小水电经济效益上狠下功夫。
我国的小水电建设,亿万农民关心,也为全世界瞩目。现在一百个县的农村电气化试点,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有关政策,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必将有力地推进我国农村电气化这项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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