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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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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1
第5版()
专栏:

严格按程序选拔干部
本报评论员
《中共中央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规定,今后选拔任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必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即:“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提出选拔对象;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上级组织部门进一步考察,然后提请党委讨论审批。”
严格按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正确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做到知人善任的保证。前几年,许多地方和部门注意把认真执行方针政策同按照必要的程序办事结合起来,因而发现的人才多,遇到的干扰少,选拔的对象准;反之,有的地方和部门的领导,虽然想按照干部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选贤任能,但由于忽视工作程序的保证作用,甚至把必要的程序当成工作“累赘”,结果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造成选人用人的失察或失误。经验说明,坚决地不折不扣地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是依靠党组织和群众的力量选拔符合“四化”需要的人才,监督干部选拔工作,避免和减少用人失当,做到任人唯贤的重要保障措施。
严格按程序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也是防止人事工作中不正之风的必要手段。人们看到,某些干部,凭借地位和权力,运用各种手段,为提拔自己的子女亲友而四处活动,拉关系,“走后门”;一些做人事工作的干部也投其所好,抬轿子,帮倒忙。一些人搞不正之风,往往就是利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健全,钻了空子。从维护人事工作纪律讲,对他们的错误行为进行认真查处,当然是必要的,但是有效地防止这种腐败现象继续出现,同样值得重视。现在,党中央明确规定了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把防止和纠正人事工作中不正之风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并且昭告全党和全国,要求严格执行。这不仅表明党中央清除组织人事工作中某些腐败现象的决心,而且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国家政权建设,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行使更多的发言权,为防范和反对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按程序办事,也是干部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过去几年,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对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确有知人不深不全,渠道太少,范围不广,以及干部管理权限下放后一些地方和单位乱提职级等现象。这些问题,大都同选拔任用干部缺乏明确缜密的工作程序有关,说明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完善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并使之制度化。中央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是一个富有改革特色的科学规程,既有利于把干部工作搞活搞好,又可以加强管理。切实遵循这个规章选拔任用干部,必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使干部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中央规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包括用群众路线的方法发现人才,组织部门对推荐的选拔对象进行考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和审批等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必须坚决执行,全面落实。为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着重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对所属地区、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加强党性教育,要求他们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办事,并把是否这样做,作为检查自己党性和组织性纪律性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经常的检查监督。首先要加强自上而下的检查监督,同时,要依靠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程序擅自选拔任用干部的,党委不讨论,上级不审批,自行任命的无效,还要对有关组织和人员进行批评,对其中弄虚作假、情节恶劣的要执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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