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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守合同观念在农村扎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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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3
第2版()
专栏:

让信守合同观念在农村扎根
本报评论员
经济承包合同,直接关系着千家万户农民的经济利益,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不仅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且有利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完善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依法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更不容单方撕毁。近几年来,农村经济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不少合同难以履行、兑现,毁约现象也屡见不鲜。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主要与农村干部、群众缺乏依法行事的观念有关。长期以来,人们头脑中没有“合同”这类观念,没有认识到违反合同就是违法,因而履行合同也就不那么认真。另外,这也与一些经济合同本身存在着缺点有关。
改变这种状况,需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是要继续广泛、深入、经常地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进行遵守经济法规的教育。要深入浅出地向干部、群众宣传、讲解,让大家了解实行合同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以逐步加强各部门、单位和干部、群众信守合同的观念,自觉履行合同,维护有关方面的正当权益。二是有必要认真对照经济合同法等法规,检查一下现有的各种经济合同,把不合法的地方改正过来,把前些年缺乏经验造成的疏漏弥补起来,消除各种可能引起纠纷的隐患。“缺胳膊少腿”的,加以补充;确实有不合法、不合理成分的,在充分协商基础上,进行调整、修改。那种明显属于干部以权谋私,只对少数人有利,侵害多数人利益的合同,要根据群众意愿,废除重订。
补充、修改部分经济合同,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政策办事,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在农村经济建设中,逐步实行和完善合同制,对干部,对群众,都是一次非常实际的学习经济法的好机会。希望大家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千万别头脑一热,又重犯“一刀切”、简单化的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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