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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用权不当 产品质量下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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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3
第7版()
专栏:毖后录

厂长用权不当 产品质量下降
我厂厂长行使3%晋级权时,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上级规定,厂长掌握的当年的3%晋级权,必须在年终后,根据厂的生产情况和经济效益,由主管部门于次年年初下达指标,企业才可使用。但是,我厂领导人擅自把应该在1986年1月使用的3%晋级权,改在1985年1月使用。
我厂共有八名厂级干部,全部晋级。副科长以上的中层干部三十八名,晋升了三十五名。八百九十六名工人,只晋升了二十四名。副厂长柯长贵在1984年病休了五个月,平时不能坚持正常上班。二车间一名工人在1984年病休二十九天,疗养了三个月,脱产学习三个月。但是,他们都晋了级。而那些工作积极的,完成生产任务好的,甚至连年被评为公司、市先进生产者的职工,却未能晋级。
厂里没有制定具体的晋级条件和标准。厂长私下定晋级名单,对全厂职工保密,甚至晋级者本人都不知道。厂领导人给自己晋级,不按规定通过厂职工代表会审批。
这些做法,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1980年我厂生产的“火车”牌电池曾被评为轻工业部优质产品,现已连续四年榜上无名。1985年,我厂的产品质量问题特别严重。据统计,1月至11月,我厂生产成品电池一亿二千多万只,其中废品八十六万多只,次品一百零八万多只。因质量问题而被退货的电池达二百四十万只。今年轻工业部西南地区电池质量检查中,我厂产品是倒数第二名。
我们向市里主管部门反映,但他们不予解决。
四川重庆干电池总厂 张养惠
答复
重庆干电池总厂厂长行使3%晋级权时,未按政策办事,干部升级面过大,工人升级面过小。局党组决定:这个厂厂级干部的晋级人数要重新审定,经厂职代会讨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重庆市第一轻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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