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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贼”与“外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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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3
第8版()
专栏:

“家贼”与“外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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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1982年春,我写过一篇有感于安阳“汽车大王”的覆灭的短文。主犯不过是两个劣迹斑斑的“小人物”,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居然能倒买倒卖汽车等机动车八百多辆,牟取暴利一百三十多万元。他们无法无天,能量如此之大,得力于背后有权有势的庇护者、官僚主义者和某些制度的不完善。“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之”。某些挂着为人民服务招牌的干部,收受他们的贿赂上了贼船,有的竟甘为他们的马前卒。这两个罪犯,公然在新落成的大厝门前贴出对联:“世路难行钱作马,愁城欲破酒为军”。何等狂妄,何等嚣张!
没想到四年的时间过去了,类似这样的大投机诈骗案,又象雨后的毒菌一样冒了出来:福州风云一时的所谓“财神爷”大诈骗犯杜国桢;广东投机诈骗犯刘浩然等一些重大经济诈骗案;陕西兴平县特大诈骗案主犯刘智生;北京密云金山贸易开发公司经理、大诈骗犯程志坚携几十万元巨款潜逃;上海市公安局查获持假护照入境的大投机诈骗犯黄奎元……这些金钱与欲望的狂徒,犯罪活动越来越猖獗,诈骗金额越来越惊人。他们大口一张,就几十万、几百万贪婪地吞下人民劳动创造的财富,仅是那个携几十万巨款潜逃的程志坚,短期内就挥霍掉八万余元。他住一日七十元的高级房间,包乘了两辆高级卧车,带着亲朋吃尽了美味佳肴,游遍了名城胜景。这些绿头苍蝇,镇日嗡嗡叫,东飞西窜,见缝下蛆,到处招摇撞骗,给人以“财神爷”,“捞钞票能手”神通广大的假象,使那些一心想为个人或小团体发财的人顶礼膜拜,奉为神明。
这些货色,要是把他们漂亮羽毛一根根拔掉,就会变成一只只丑恶的黑老鸦,露出本来面目。他们当中有不少是有“前科”和“二进宫”的货色;黄奎元则是在香港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混不下去之后,持假护照入境,混入内地想“闯一闯”的冒险家……这些骗子为什么能闯关夺隘不被识破呢?无非是一些没有正当的致富本领而又急于暴富、一听到能发财就晕头,连国格人格也不顾的个别干部,利欲熏心使然,甘当他们驱使的“马”和“军”,堕落为可耻的同案犯。其愚蠢和贪财到了惊人的地步!
有句老话:“没有家贼,引不来外鬼”。综观所有已侦破的大小投机诈骗案,去年1至11月份统计,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济犯罪案件两万六千多件,其中大案要案五千九百多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两倍多。一些贪污受贿达几十万元,倒卖外汇几千万美元,投机诈骗上亿元的特大案件突破了。罪犯所用的手法不外两种,一是施展骗术,二是重金收买。于是,“外鬼”和“家贼”内外勾结,狼狈为奸,坑害国家,坑害人民。这是一种奇特的交易:权力与金钱的交易;奇特的结合:革命干部与诈骗犯的结合;奇特的服务:我们某些党政机关与财政、金融、交通、执法部门竟为诈骗犯服务,多么令人触目惊心!
“外鬼易破,家贼难防”,“家贼”比“外鬼”更可怕、可恶!我们既要捉住“外鬼”,更要依法严惩“家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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