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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罚自己”两面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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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4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自己罚自己”两面观
姜树人
读报,常看到这样的消息:某企业领导人违反了制度,自己提出应扣除奖金或受处罚。接着是来自各方面的赞扬声。由此不免产生一种想法:如果那位领导人律己不严,不肯主动受罚,结果将会如何?
企业领导人违反了制度,勇于自己罚自己,比起那种以为自己可以不受制度约束的人来,精神可嘉。但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却也正好暴露了一个问题:不少企业对领导人员缺少监督,如果领导人违反了制度而又不主动地自请处罚,就可以不受处罚。“自己罚自己”之所以能成为新闻,传为佳话,说明这种缺陷还相当普遍地存在。
我们的企业,不论领导人或普通工人,分工虽有不同,但在规章制度面前,只能是平等的,不应有任何特殊。领导人违反了制度,不管他自觉不自觉,主动不主动,都应该照章受罚。所以,我以为在表彰那些自觉受罚的同志的同时,还应在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监督方面多做文章,这更重要、更有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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