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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新的《婚姻登记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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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5
第1版()
专栏:

我国实行新的《婚姻登记办法》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修订的新《婚姻登记办法》本月15日发布施行,1980年11月11日发布的《婚姻登记办法》同时废止。
新的《婚姻登记办法》共分十五条。新增加的内容主要有:
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执法地位——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对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件,经查确实符合规定的,同样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办法》是在1980年由民政部发布的。新的《婚姻登记办法》是为了解决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新形势下,婚姻登记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而修订的。(详见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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