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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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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5
第2版()
专栏:

李鹏谈今后我国农村能源建设及农村电气化工作时强调
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总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方针,积极发展薪炭林,大力推广省柴节煤灶,稳步发展沼气,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小水电、小煤窑,搞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试点,努力做好节能工作
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李鹏指出,“农村能源工作是涉及到我国八亿农民生活与农业生产的大事,从中央各部委到地方的领导都要提高认识,认清农村能源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人民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村能源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
在今天举行的全国农村能源工作会议和全国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工作会议全体会议上,李鹏就今后我国农村能源建设及农村电气化工作做了讲话。他首先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能源建设的形势和农村能源工作的重要性,指出“六五”期间,由于执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能源方针政策,农村能源建设稳步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显著的。五年形成节能和新增能源共二千万吨标准煤,有效地缓解了部分农村缺柴烧、缺能源的矛盾。
他说,农村能源非常紧张的局面在我国的某些地区虽有所缓解和缓和,但从全国的范围来看,农村能源紧张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不适应农村生产与农民生活对能源的需求。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人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能源将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特别是乡镇工业的迅猛发展,农村能源将由重点抓生活用能逐步转到生产和生活用能并重,农村能源的性质已发生的重大变化,更加加剧了农村能源短缺局面。因此,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村能源仍将是一个薄弱的环节。赵紫阳总理曾指出,“农村能源必须作为一个战略问题来对待,解决农村能源必须立足于当地,国家要有扶持政策,要真正提到日程上来,作为一个重大问题来研究。”农村能源工作,涉及面广,目前尚存在不少困难,各级政府要把农村能源建设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财政、计划、物资、科技、银行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能源建设,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在谈到农村能源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时,李鹏说,今后一个时期农村能源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继续贯彻“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农村能源发展方针,积极发展薪炭林,大力推广省柴节煤灶,稳步发展沼气,在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小水电、小煤窑,搞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试点,努力做好节能工作。农村能源建设要与村镇建设、文明村建设、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把农村能源工作做好,更好地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建立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和四化建设服务。
他特别强调,我国广大农村能源紧张,但能源利用又相当落后,管理水平低,浪费很大,因此现在要特别注意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我们把发展农村能源的十六字方针中的“讲求实效”改为“讲求效益”就是为了强调这一点。“六五”期间,推广省柴节煤灶节省能源的工作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成为一项缓解当前农村能源短缺的有效措施,深受大家欢迎。
农村的生活用能,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就绝大多数地方来讲,仍将以烧薪柴、秸秆等植物燃料为主,有的地方煤炭供应有所增加,多数地区仍然不能满足需要。因此今后仍要大力推广省柴节煤灶并进一步提高它的节能效果。
李鹏说,现在沼气建设已进入健康发展的阶段。沼气的利用正在向由个体到集体,小型到中型,单项使用到综合利用的方向发展,取得了越来越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应当沿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
李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国在农村电气化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他说,近几年,农村电气化发展的形势很好。电气化试点县的工作带动了全国小水电的发展。目前全国已有63%的农户用上了电。
李鹏着重谈了为什么要在全国一百个县搞农村电气化试点工作的问题。他说,在全国二千多个县中有一半是有水力资源的,这些地区大部分是老、少、山、边、穷地区,生活比较穷困,文化比较落后,大电网又难达到,用电十分困难。我们首先在这些地区中选择水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山区、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水电,从而迈出农村电气化的第一步,就能够推动全国整个农村电气化工作的发展。显然,其意义是十分深远的。李鹏接着谈了关于小水电发展工作的几个方针、政策:一是积极发展小水电,实现农村电气化,要提倡自力更生,主要依靠地方、群众集资办电,国家给予适当扶持。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国家补贴上。向国家伸手要钱、材料,是不现实的。许多试点县的经验也证明只有依靠自力更生,才能加快小水电的发展。第二,采取“以电养电”是国家对小水电的一项基本政策。只有采取“以电养电”,小水电才能有生命力,才能得到持续发展。我们不仅要注意小水电本身的经济效益,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小水电对整个社会的效益,从社会效益中求经济效益。为了贯彻“以电养电”的政策,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合理调整电价,为“以电养电”积累资金。但价格要合理,防止“乱加价,乱收费”的现象。第三,提倡除建设个别的骨干工程外,各地方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便让投资尽快发挥效益。第四,除了新建项目外,对已建的老项目要在保证安全生产的条件下注意挖潜工作,例如扩大装机容量、扩大水库库量,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改变有坝无电的情况,发展低水头水电站。第五,理顺小水电与大电网的关系,去年水电部已开会提出了大电网对地方电网实行“扶持、让利”的政策,着重解决了小水电与大电网的关系及如何加快小水电发展的问题。目前,全国大多数以小水电为主的县,都按国务院批转的文件精神,建立了县一级“发、供、用电”统一管理的经济实体的农电体制。这样的体制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地方、群众办电的积极性,否则小水电就很难有活力。对固定用户,可采取大电网负责代购代销的办法,支持小水电。第六,考虑到小水电季节性负荷的特点,宜采取多能互补的办法,以提高小水电的经济效益。第七,在农村电源建设上,除了优先发展小水电外,也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当地能源,适当发展一批小火电。远离电网而有风能与地热的地方,也适当发展风能与地热发电。
他在谈到关于建立农村能源工业的问题时说,为了保证农村能源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个问题已应提到日程上来,诸如太阳灶、沼气、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器和省柴省煤灶等设备、配件的制造和维修。机械制造部门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并成龙配套地为农村能源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并且要建立方便用户的维修网点。这些工作不少可交给地方工业、乡镇企业及农村能源技术服务公司来办。
在谈到农村能源工作的组织领导时,李鹏代表国务院宣布,为了减少重叠的机构,国务院决定,撤销国务院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国务院节能办公会议的方式协调、推动农村能源工作。这个决定,是为加强而不是削弱农村能源工作的领导。各地区已经建立起来的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可以不改变;机构的设置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由各省、市、自治区确定。农村能源任务较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不能因为国务院农村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撤销而使这项工作受到影响。
李鹏最后说,科学技术要为农村能源工作服务,我国的科学技术工作者要结合国情,为发展农村能源建设、解决农村能源短缺、节能技术改造等做出更多的工作,特别是目前要在农村节能上下功夫。同时也要做好我国农村能源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农村能源队伍的技术素质。
在今天的会上,李鹏向实现初级农村电气化的光泽、汶川、荥经、仁化、龙门五县颁发了证书。全国一百个农村电气化试点县工作会议已于今天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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