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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空白介绍信、合同纸和销货发票流失到社会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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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5
第5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防止空白介绍信、合同纸和销货发票流失到社会上
最近,我们在审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一些诈骗犯、投机倒把分子之所以能四处诈骗或买空卖空,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有“名正言顺”的介绍信,“合法”的合同纸,“有庙有章”的销货发票。而这些介绍信、合同纸和销货发票,大都是有关单位保管不善而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的。
以今年1月21日我院公开宣判的郭建成诈骗案为例:被告郭建成用小恩小惠从新疆建设兵团一会计人员手中索得合同纸,然后打着这个单位的旗号,和我市蔬菜公司综合经营部签订了三万六千多元的购销合同。货到新疆后,郭建成又用骗来的空白介绍信,写上假名把货物从火车站提走。接着,他假冒潍坊蔬菜公司推销员,用从这个公司偷来的销货发票,销售骗来的货物。虽然政法机关花了很大力量查清了这起诈骗案的来龙去脉,追回了赃物,但仍给国家造成一万九千多元的经济损失。
为了防止空白介绍信、合同纸和销货发票流失到社会上,造成危害,特建议:
一、加强对分管介绍信、合同纸、销货发票的文书、营业、财会和供销等人员的职业守则教育,严格规定发放介绍信、合同纸和销货发票的原则、范围和数量,坚决遵守使用规定。
二、责任到人,妥善保管,以防丢失和“借用”。一旦发现有人丢失或擅自“借出”,要立即追究责任,严重的要给予必要的处罚。
山东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昌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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