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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凤山还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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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6
第1版()
专栏:凡人新事

张凤山还粮
1985年12月7日,河北省青龙县蒿村乡炮手堡子村六十五岁的张凤山老汉,赶着毛驴车,拉着粮食来到本村农民张云家,把张云闹懵了。
原来是1983年春,划分责任田,张凤山和张云的地块恰好相连,张凤山偷偷地把地界石往张云那边挪了挪,张云的二分三厘地始终被张凤山种着。这一年,打了二百一十斤高梁,张凤山为自己占了便宜而高兴。随着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他逐渐认识到这样做亏心、亏理,感到愧疚和不安。前不久,张凤山参加了村里举办的“普及法律知识学习班”,进一步认识到自己侵占他人土地,于理不容,于情不忍。于是便同老伴商量,觉得应当向张云赔礼道歉,并按最高年产量,还给张云六百三十斤粮食。
张云知晓原委后,深受感动地说:“地可以收回,但粮食是您老人家的汗水所得,我不能要。”张凤山执意要还,说着就把粮食从车上卸了下来。
河北青龙县委宣传部 张玉华 周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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