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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史话与广告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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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7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广告史话与广告法
据现有资料考证,世界上最早的广告于五千年前产生在埃及,是在一张古老的底比斯莎纸上,写着悬赏缉拿逃奴的广告。这个珍贵史料,现存于英国伦敦博物馆中。
在古希腊、罗马的一些沿海城市,商业较发达,广告也已出现。
英国一九○七年颁布了第一个《广告法》。这是资本主义广告发展史上最早的也是比较完整的广告法。在赠品销售广告限制和食品药物法等法中,也对广告宣传作了规定。
美国一九一一年由广告工业杂志《印刷者油墨》制定了一套广告法——《印刷油墨法规》。一九四五年,修改后的《印刷油墨模范法规》被美国二十七个州定为广告法,其他十七个州也部分采用了这个法规。该法规规定:任何个人、企业、公司、协会及其代理人或雇员,向公众进行广告宣传时,如果其中包括了任何不真实、欺骗性或令人误解的地方,都将以诈骗论罪。
法国有关广告的法规有一九五一年制定的禁止附带赠品销售法,在原则上禁止附带赠品的销售。并在一九六○年制定了限制诱惑销售法,一九六八年制定禁止欺骗性广告法。
日本于一九四○年制订了《日本广告律令》,日本广告同盟规定了《广告伦理纲领》,此外,还制订有《广告取缔法》。
联邦德国在《防止不公平竞争法》中,对虚伪、夸大的广告加以禁止。近年来,为防止广告过多过滥,对广告管理较严,甚至广告费支出多少也受政府限制。(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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