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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在分组会上指出制定土地法十分必要 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加强管理合理地利用土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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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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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人大常委在分组会上指出制定土地法十分必要
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 加强管理合理地利用土地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出席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委员们今天在分组审议土地法草案时指出,这个法律草案较好地体现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的指导思想,符合我国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它的制定是非常必要的。
在分组会上,委员们普遍认为,能否合理地利用每寸土地,是关系到当前四化建设和子孙万代的大事,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潘焱委员说,土地法是很重要的法,对加强土地管理,克服乱占滥用,浪费、破坏土地资源的现象,以及解决土地纠纷等问题都有重要的意义。侯学煜委员认为,要从立法上规定和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所有制问题,以防止违章用地和擅自转让、出租土地,避免土地的滥用和减少耕地面积。同时,要确立土地使用制度,要确立土地保护制度。杨立功委员说,我国的实际情况是人多地少,尤其是耕地少。同时存在着相当普遍的乱占耕地、浪费耕地的现象。所以,急需有个法加以管理。裘维蕃委员说,我国土地十分宝贵,必须倍加珍惜,经济合理地使用。叶林委员说,现在有些人把土地使用权同所有制混淆起来,制定土地法,有利于澄清一些人对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认识。
不少委员在发言中建议,经济合理地使用土地,要同合理开垦荒地结合起来。韩哲一、陈鹤桥、王国权、刘达、吴波、林一山等委员认为,在强调保护、合理使用土地的同时,还应积极鼓励人们开发尚未开垦的荒地,扩大耕地面积。
在审议中,一些委员们认为,为了加强土地管理,有必要成立一个权威性的国家土地管理机构,依法统一管理全国土地,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土地管理机构,以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切实保护耕地,维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王永幸、何英等委员说,为了保证土地法通过后得以实施,不仅要设置、健全土地管理机构,还应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制度,对执法的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监督,对违法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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