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阅读
  • 0回复

治理水土流失中的三个关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8
第2版()
专栏:

治理水土流失中的三个关系
中共贵州省铜仁县委书记 张翔云
通过农业区划的综合考察,我们对铜仁县水土流失的严重情况有了初步认识。在全县总土地面积中,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占到34%,而且流失面积还在逐年扩大和发展。严重水土流失面积已由解放初期的一百五十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的三百九十多平方公里,以每年平均七平方公里的速度递增。全县每年泥沙流失总量达八十三万吨,相当于每年有三千六百多亩耕地的耕作层被冲入江河,人民的生活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如优胜屯乡的遥山沟、新隆寨两个合作社,由于水土流失严重,需每年护堤,溪流变成了恳河,不仅威胁农田,也威胁着村寨。
从1984年开始,县里下决心从搞好试点着手,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好全县的水土流失问题。首先是在官庄乡太平溪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在省、地区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经一年多的努力,已经完成第二期工程,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年多的试点工作,使人们得到一些启示:治理水土流失,必须认真处理好三个关系。
关于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的关系。生物措施见效周期比工程措施要长得多,两项措施同步设计是欠周到的。如果生物措施不及时跟上,修筑起来的土石方工程在五年之内将全部报废。这是在下期工程中要全力办好的一件大事。在今后全县性的综合治理工程设计中,不仅应特别强调以生物措施为主,还应该要求生物防治措施的建设要先走一步,工程措施至少在三年之后再上。否则将难于取得综合治理的最佳效果。
关于国家的积极性与群众积极性的关系。有少数农民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误解为是国家的事,如工程完工后经常性的护理都想伸手要国家拿钱,这种思想倾向是值得重视的。因此,在抓工程治理的同时,还必须认真抓好思想“治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向群众讲明白,搞好水土保持是保障人民的生存条件,造福子孙的千秋大业,当然是国家要办的大事,但它首先是当地农民自身的大事。国家的帮助是必要的,但主要是做好组织工作和技术上的指导,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的补助也是不可少的,但不能依赖国家,而应该主要靠农民自己的力量。
点上工作与面上工作的关系。要将我县34%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问题都解决好,共需要国家财政投入近一千万元,相当于县里前两年多的财政总收入,这是无力负担的。因此,点上的工作,应立足于全县,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否则点上取得的经验再好,其他地方学不起,是难于在“面”上普遍推广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