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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一造二选三”青山永续利用——福建省尤溪县群山葱郁万木争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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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8
第2版()
专栏:调查报告

“采一造二选三”青山永续利用
——福建省尤溪县群山葱郁万木争荣
沈畹棣
福建省尤溪县坚持以营林为基础,“采一造二选三”(采伐一亩,造林两亩,选育三亩)的方针,森林面积不断扩大,森林资源逐年增多。如今,境内群山葱郁,万木争荣,一派兴旺景象。
五十年代初以来,尤溪县仅木材一项,累计生产一千多万立方米,森林面积增加了一倍多,由一百二十六万亩增加到三百八十多万亩;森林覆盖率由48%提高到72%;森林资源蓄积量由一千一百二十多万立方米增加到一千六百万立方米。近些年,全县林木年生长量达一百万立方米左右。现有林中70%是正在茁壮成长的中幼林,今后,只要抚育管理好,森林蓄积量将以更快的势头上升,可采伐利用的资源将越来越多。
尤溪的林业为什么能有可喜的发展呢?
“采一造二选三”。1958年,尤溪也刮过一次砍伐风。短短三年时间,砍伐木材一百三十万立方米,使四十多万亩森林变成遍地树茬的采伐迹地。经过这次劫难,尤溪总结了沉痛的教训,确立了以营林为基础的建设方针,并制订了恢复和发展森林的切实措施,实行边采边造,采一造二选三。当时在全县各乡各村都成立了耕山队,全县共有八千多人,担负了全部的育苗、部分造林和大部分的幼林抚育任务。就是在动乱的年月里,耕山队也没有停止过造林。从1963年到1969年的七年间,尤溪全县造林一百一十万亩,平均每年造林十五万多亩。在这期间,福建全省造林保存率只有24%,而尤溪县造林保存率达72%。
以林养林,还本于民。尤溪县1962年制订了育林基金要全部用于造林和提留25%的林价款用于造林的制度,此后一直严格执行,使造林资金有了稳定的来源。尤溪每年有二百万元投资造林,去年用于造林的资金达三百五十万元,造林十二万六千亩。从1980年到1984年平均每年造林九万多万亩,真正达到了“采一造二选三”。
为了保证造林质量,他们在造林款的发放上也有严格的制度。如在造林挖穴时付造林款40%,造林验收合格再付50%,还有10%到幼林成活后付清。因此,尤溪历年造林成活率都达90%。
科学营林,良种精育。尤溪县十分重视科学营林。他们先从培育良种壮苗做起,1976年就建立了五百多亩杉木初级种子园,1981年开始从初级种子园采种育苗。去年春季营造的五万六千亩杉木林,全部采用了良种壮苗。据全面检查评定,成活率96%。现在初级种子园可年采良种近二千公斤,自给有余。为全县实现良种化,去年又建立了三百零五亩高标准的第一代杉木种子园。
在抚育管理上,改过去一般锄草松土为深翻扩穴。现在每年深翻抚育面积达五万到七万亩。对杉木丰产林大部分进行深翻施肥,提高了林木生长量。
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尤溪县山林的88%是集体林,多年来,一贯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经营管理,林权长期稳定。但也存在经营权益过分集中,收益分配层层克扣,村农得益甚微等弊病。在林业改革中,他们因势利导,对集体林采取了折股联营的股东制与家庭承包制相结合的多种责任制形式。以村为单位成立林业股份公司,将现有森林资源折价作为股份公司的资产,按全村现有人口平分,发给股金证。全村集体林的产供销由股份公司统筹安排全面经营,各项生产按能承包。有的从造林到采伐一条龙承包,有的将采种、育苗、造林、抚育管理分段承包。较好地解决了责权利和长、中、短受益问题。
尤溪对不能主伐的水源林、防护林、公路林等实行定额承包管护,对经济林等采取分到户自主经营或集体所有,承包到户,定额上交,超产归己等多种形式。以折股联营为主的多种形式的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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