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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出 今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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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18
第3版()
专栏: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联合发出
今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通知
新华社北京电 国家体委、国家教委最近联合发出关于1986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说,体育教育是一门综合性学科,体育专业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文化、体育基础,因此必须切实提高对新生的文化、体育要求;在招生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走后门、任意降低标准录取新生等不正之风。
通知说,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填写《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报考登记表》,并提前进行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和辽宁师范大学体育系,试行填写《运动成绩和身体条件考察表》不进行体育考试的办法。北京体育学院运动系试行单独招生。通知规定,今年体育考试项目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类。
通知强调,体育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类统考的考试科目和计分办法相同。体育院、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得低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科不低于60%。体育考试成绩不低于六十分。体育学院基础理论系、体育管理专业、中医骨伤科专业文化录取分数线与本地区理工农医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相同。在全国普通高校其他专业录取之前,体育院、系提前录取。凡已被体育院系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通知说,凡获得国际比赛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全国比赛前六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可参加各体育学院分别组织的文化、体育考试,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自定。这些推荐生的录取名单,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备案。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优秀运动队在高考报名开始至招生录取结束前,不准招收已经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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