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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几个问题 国务院特区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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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0
第4版()
专栏: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几个问题
国务院特区办负责人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获悉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将于近期内正式启用。新华社记者为此专访了国务院特区办公室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设置深圳特区管理线?
答:我国的经济特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与内地非特区不同的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是:经济发展以吸收利用外资为主;在特区内对外来投资者在税收、土地使用费、货物进出口和入境管理等方面都给予特殊的优惠和方便。特区也具有较多的经济活动自主权。为了保证这些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在特区内得到正确的贯彻实施,防止有人利用国家给予特区的优惠政策进行违法经营、走私、贩私等经济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必须对出入特区的人员和进出特区的货物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深圳特区总面积为三百二十七点五平方公里,这个特区与不属于特区的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县接壤地带总长约九十公里。根据加强监管的需要,国务院于1982年6月2日确定建设深圳特区管理线。
据我们所知,世界上许多设有“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的国家和地区,也大都采取在“加工区”或“贸易区”周围建筑围墙或铁丝网的办法进行管理。
问:深圳特区管理线的位置在哪里?有哪些主要设施?
答:深圳特区管理线在深圳特区的北边,东起背仔角,西至安乐村,全长八十六公里。沿线架设铁丝网,铺设巡逻公路,配备了通讯、照明设施。设有六个公路口检查站和两个水上检查站;为了方便当地群众耕作,还设立了二十九个耕作通道口。
问:在这条管理线上实施管理的原则是什么?与深圳特区边境对外口岸上的管理关系如何?
答:总的原则是既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防范违法活动,又要方便人员和货物的正常进出。对于特区与内地的正常的经济交流和人员往来,要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给以方便。同时,对违法的经济活动要严格监督,切实防止。进出特区的货物,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办理有关手续,领取合法的证明文件,严防走私逃税活动。人员往来按现行办法验证放行。有关部门已经制订了《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的管理规定》和《海关对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的管理规定》。在这条管理线上加强监管,是对深圳特区对外口岸上管理的补充和加强。深圳特区现行边境线对外口岸关于货物、行李物品监管以及关税征收减免等有关规定和办法,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不作变动。所有从境外进入特区或由特区出境的人员和货物仍需按国家现行规定,海关监督、边防检查、卫生检查、动植物检查都在深圳特区对外口岸上进行。有人认为,深圳特区管理线启用后,对外口岸的监管要放松。这是不对的。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也不会这样办。
问:在这条管理线上,由哪些部门来实施管理?
答:海关和公安边防部门。海关负责对进出特区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进行监管;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海上和陆地特区管理线的巡逻,查验内地与特区来往人员的证件。广东省人民政府还要成立一个管理线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问:这样做会不会影响特区和内地正常的经济交流?
答:听说有些人担心特区管理线启用后,会把特区经济管“死”,影响特区和内地的经济交流。这种担心是完全不必要的。深圳特区管理线从1984年8月开始试行管理,据统计,一般每天要验放出入特区的人员十万八千多人次;机动车辆一万七千多辆次,在道口没有堵塞现象。同时,一年内共查获走私物品价值人民币一千二百万元,违章物品价值五百三十八万元,补征经批准运往内地的物品税款一千九百万元,还查出无证进入特区人员六万多人次,冒名顶替三千八百多人次。这说明特区管理线既发挥了监管作用,又保证了人员和货物正常往来畅通无阻。
通过前一段试管,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措施,逐步摸索了一套既严格制止违法活动又方便正常经济往来的办法。因此,不必担心管理线启用后会影响特区与内地的正常经济往来?
问:深圳特区管理线何时正式实施管理?
答:国务院已批准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实施管理。
问:进出深圳经济特区凭什么证件?
答:仍按现行办法,即:内地人员进出深圳经济特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这种证件由全国各县级公安机关和经指定的公安保卫部门签发。特区内的人员出入凭《深圳经济特区居民证》和证明本人在深圳特区居住身份的有效证件。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须持团(支队)以上机关签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通行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通行证》。
最后,记者还被告知,我国其它三个特区,由于具体情况和地形条件与深圳特区有所不同,管理线的设置和具体管理将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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