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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论证要重视客观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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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0
第5版()
专栏:建议

技术经济论证要重视客观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陈树勋
一项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工程,在开工之前,要进行一系列技术经济论证工作,以期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这种综合性研究论证工作称为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对工程项目就市场预测、生产纲领、原材料、工艺技术、设备选型、厂址选择、工程设计、组织管理、职工、建设进度、财务和经济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研究论证,从各种技术和经济条件中寻求最佳方案,作出评价。它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可行性研究的客观性,是通过技术经济论证来评价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说明在什么状况下项目的建设和改造是可行的;什么情况下是不可行的。作为一种科学的工作方法,可行性研究能够受到世界普遍重视,是因为它能客观地事前反映工程项目的未来面目,揭示项目在技术经济方面的内在矛盾,展示未来的经营前景,排除不恰当的方案,减少风险,避免失误。
可行性研究目前已被我国工程技术界广泛采用,从而在工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决策中起了良好的作用。但是,近来一部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出现了以下几种倾向:一是决策程序颠倒,先决策,后作可行性研究。在这种状况下,可行性研究成了某些决策人主观旨意的反映,失去了客观性。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仅仅起了立项目、争贷款、要物资的作用,丧失了可行性研究应有的作用;二是论证简单,评价片面。一方面信息不足、资料不全、情报不灵,另一方面要赶上报时间,仓促从事。这种可行性研究往往内容简单、深度不够、预测片面、方案单一。其论证评价往往只顾企业经济效益,忽视社会经济效益;只顾直接经济效益,忽视间接经济效益;只顾近期经济效益,忽视长期经济效益。这样的可行性研究起不到决策依据的作用;三是审查不严。有些地方和部门出于本地区、本部门的愿望,加上业务水平所限,缺乏宏观洞察力,使那些表面能自圆其说,实质上不可行的项目被鱼目混珠地通过。必须指出:这些可行性研究的客观性的降低,必将导致决策失误机会的增加。这种现象对于提高我国工业的经济效益是极其不利的。
为改变这种状况,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实行决策责任制。使决策机构和决策人的责任及权力相一致,投资决策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会有助于树立慎重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作风。
第二,制订可行性研究的统一规范。根据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复杂程度、投资大小及其对国民经济的影响程度,制定内容和深度繁简不同的几种格式,工程越大要求越详细。统一规范,严格执行。
第三,工程设计机构逐步实行企业化,减少工程设计机构在技术经济论证中受主管部门主观旨意的约束,根据投资的大小,确定可行性研究编制的机构。工程设计机构要对可行性研究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提倡技术民主。在项目决策之前,赋予工程技术人员以充分反映工程项目内在规律的权利,使之畅所欲言,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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