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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楼应及时标明门牌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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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0
第7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新建楼应及时标明门牌号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居民住宅已发生很大变化,小巷变大街,平房变楼房。可是,有些地方居民住宅的门牌号却没有随之改变。于是,有些人便用粉笔将门牌号写在门上。不少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所住楼的门牌号。有门牌号的,排列方法也不统一。这给通信、寻人带来了很多不便。
例如,贵阳市环城南路的门牌号(双号)从北到南依次排列到三百一十号,其后却突然出现三百三十号,那三百一十二号至三百二十八号在哪里,谁也说不准。又如牡丹江市省建六局一处家属住宅楼被称为“四十八户楼”,而没有具体通信处,以致一些书信、电报无法投递到收件人手中。
建议对新建楼房及时编上门牌号,以适应城镇管理的需要。
辽宁丹东市红房街609号 苗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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