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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官”半“民”还得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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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4
第2版()
专栏:

半“官”半“民”还得改
本报评论员
供销合作社在连续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导下,坚持改革,为农民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1986年农村工作的部署》指出:供销合作社承担着大量农产品的收购以及生产和消费资料供应的繁重任务。为适应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必须加快改革步伐、彻底成为农民群众的合作商业。这说明,供销社的改革需要进一步坚持下去。
供销社的改革,说到底就是要彻底恢复民办性质。1982年以来,通过扩股放权等改革措施,供销社改善了同农民的关系,民办性质增强了,但离彻底成为农民群众的合作商业还有很大距离,相当多的供销社仍处于半“官”半“民”状态。这种状况和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是很不适应的。目前,我国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正在改革,粮棉等主要农产品已改为合同定购制,大部分农产品的购销已经放开。随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商品量的增加,作为独立商品生产者的农民,对供销的需要愈来愈大,对各种服务的要求愈来愈高。农民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取得产销关系的稳定和各种社会服务,要求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经济组织,能及时地为自己提供各种服务,并代表自己和国家机构发生经济关系。供销社正是这样一个合适的组织。供销社不能彻底成为农民群众的合作商业,就很难满足农民的要求。有人担心供销社变成彻底民办,地位就低了,作用就小了。其实恰恰相反,供销社成为八亿农民巨大的合作经济集团,就会给农村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旺盛的活力,其前景将是非常广阔的。
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同志认识到把供销社改为群众性合作商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的自觉性增强了,但要彻底恢复民办性质,任务还很艰巨,长期以来形成的部门利益和老观念、老习惯都有待我们去克服。供销社系统的干部、职工目前首要的任务是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的精神,努力使自己的思想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系列化服务工作,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等等,向彻底民办迈步。这是八亿农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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