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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稿战”的另一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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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4
第7版()
专栏:文艺随笔

“抢稿战”的另一面
秦石
滕云同志在《令人担忧的“抢稿战”》(载本报3月10日)中批评了一些文学刊物的编辑“蜂聚于名家之门争夺名牌稿”,造成“抢稿战”。这批评诚然有理,但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抢稿战”的另一面则是某些作家“一女许几家”。据我了解,大凡造成“抢稿战”的,几乎都是由于作家将未完成的作品先答应了甲刊物,而在乙刊物来约稿时,又答应给乙刊物。于是,甲乙刊物只好竞相争夺,往来于编辑部和作家之间,相互谈判,争吵,再谈判,再争吵,最后协商不成,只好重复发表。此事不乏其例。作为刊物的编辑,当然要尽量去组织好稿件,包括名家的稿件。而某些作家,可能是因为出了名,便再不象从前未出名时在编辑面前左一声“老师”,右一声“老师”,现在只闭门家中坐,稿约天上来,不愁写出的作品发不出去。有的作品还没动笔,已经弄得满城风雨,东也答应,西也许愿,逗弄得刊物编辑团团转。更有甚者,今日给甲刊物发信,明日给乙刊物拍电报。编辑信以为真,拿个棒槌当作针,结果只好你争我夺,作家却躲在一边,俨然成了受害者。
因此,批评“抢稿战”,仅仅批评编辑是不全面的,作家也有重要的责任。无论是作家,还是编辑,都应该本着对读者负责、对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负责的态度,使作品精益求精。
解决“抢稿战”,也不是没有办法。据了解,有关部门为了“保障作者和出版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制订了《图书约稿合同》和《图书出版合同》。这两个合同,对作者和出版者双方都有约束力,如果认真执行,不愁“抢稿战”制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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