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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进行改革 国务院批转电子工业部关于推进电子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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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5
第3版()
专栏:

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进行改革
国务院批转电子工业部关于推进电子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国务院3月8日批转了电子工业部关于推进电子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报告。国务院在转发报告的通知中强调,工业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一定要坚持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进行。电子工业部关于电子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符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方向对头,方法、步骤和措施也是可行的。
通知还指出:电子工业部是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国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国务院赋予其必要的权限和调节手段。电子工业部在直属企业下放后,要逐步面向全行业,认真搞好行业管理。各级电子工业管理部门也要转变职能,从企业的主管部门转变为政府管理本地区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电子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把这一工作切实抓好。
电子工业部在报告中提出,电子工业改革的目标和基本任务是:建立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电子工业经济管理体制,以利于行业的更快发展,适应新技术发展的要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电子行业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为此,报告提出了拟在今明两年内初步实现的四个改革设想:
一、简政放权,搞活企业。过去,电子工业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有关规定,曾制定了有利于把企业搞活的一些规定,还采取了鼓励企业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联合,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等措施。今后,还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和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的十四条规定,结合电子工业的实际情况,继续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切实把搞活企业作为整个改革的中心环节来抓。
二、政企职责分开,下放企业。这次企业下放与以往几次下放不同,不是简单地划转企业的隶属关系,给企业换
“婆婆”,而是让企业“自立”、
“创业”,根本目的是搞活企业。电子工业部直属工业企业原则上全部下放,以大中城市为中心组织经济活动。企业下放后,除少数骨干企业的领导干部仍由部管理或协助中央管理外,其他企业领导干部分别由地方电子工业管理部门或所在城市管理。
三、推进联合改组,改变企业结构。企业可以先联合后下放,也可在下放的同时或下放后组织联合。联合要打破部门界限、地区界限,从企业内在经济技术的联系和要求出发,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联合体要实行企业化管理,不搞行政性公司;要有利于竞争,不搞全国垄断性公司。联合的形式应从实际出发,多种多样。要从生产上的联合向经济技术联合发展,从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的联合向跨地区、跨部门、跨专业的联合发展。要在专业化协作的基础上,推进联合体的专业化改组,在全国逐步形成若干个实力强大、有中国特色的“电子企业集团”。
四、转变职能,搞好行业管理。政企职责分开后,电子工业部作为国务院的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国电子行业。各级电子工业管理部门要在继续搞活微观的同时,加强宏观控制,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逐步减少行政手段,大力加强对各项经济活动的间接控制,并逐步完善间接控制的制度和办法。企业下放后,电子工业部的管理职能和机构要相应改革:精简层次,建立科学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和监督反馈系统,加强政策、法规、规划、调节、信息、监督和咨询、服务机构;按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整顿现有直属公司,使之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步骤上要先管行业,后改机构,逐步过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联系,按照“行业合作、共同发展、部际对话、企业竞争”,“条块合作、统筹安排、部省对话、宏观管理”的方针处理条块与行业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报告建议采取一些政策性措施,对内地艰苦地区骨干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增强自立发展的能力。报告还建议国家对纳入电子行业规划的重点、关键项目和骨干企业,要在投资、贷款、减免调节税等方面给予扶持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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