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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事要办实 好事要办好——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市长李瑞环一席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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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7
第2版()
专栏:

实事要办实 好事要办好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市长李瑞环一席谈
本报记者 石德连
“实事要办实,好事要办好。”这是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市长李瑞环对改善人民生活问题的体会。
从1982年以来,天津市每年都以政府名义作出决定,为改善人民生活办一些实事。三年里,全市包括各单位在内,所办的实事累计起来是相当可观的。去年,是办实事大丰收的一年,先后完成了中环线西半环工程,新建了三百二十六万平方米住宅,改造了“三级跳坑”住房,建设和修复了青少年活动中心、古文化街、国际商场、蓟县古长城,整修了六十条街道,并开始了城市气化工程。这对改善人民生活、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鼓舞群众士气、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各方面工作等,都起了明显的作用。对此,李瑞环谈了几点体会。
“一是办多数人受益的事。如在研究今年办实事的过程中,我们与人民代表座谈,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了户卷调查,最后根据多数群众的要求,确定把抓好居民住宅、市场物价、医药卫生、环境保护、孩子上学等,列入今年要办的二十件事。坚持办多数人受益的事情,就能够得到多数人的支持,事情就容易办好。”
李瑞环说:“第二条,办群众最急需的事。这虽然有时只是少数人受益,但是,会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和支持。在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一方有困难,八方来支援’。解决少数人的疾苦,可温暖全社会。
“第三,办长远起作用的事。要解决群众的急迫问题,但不能完全去求急功近利。群众的利益,既有当前利益,也有长远利益。一般来讲,群众往往对当前的切身利益注意得多,领导者的责任在于高瞻远瞩,既考虑当前又想到长远,搞好远近结合。办当前需要的事情,尽可能地为长远作铺垫、打基础,而不能给将来安钉子,设障碍;办长远的事,尽可能地结合当前需要。这样办实事,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增加后劲,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大的利益。”
谈起天津市政府为人民办实事能够说到做到时,李瑞环深有体会地说:“要办力所能及的事。当前,在人民生活中确实存在着许多困难,群众要求解决,应该说是合理的。但是,只有那么多钱,那么多物,不能百废俱兴,一个时期内只能集中力量解决一批问题。如果项目列得过多,把财力、物力‘撒芝麻盐’,甚至连急需办的事也办不了。”他还说:“实事办实有个领导问题,我体会一要有实招,二要有实力,三要讲实干,四要讲实效,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不拖尾巴,不留‘胡子’。”
话题转到办实事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问题。李瑞环的体会是:“为人民办实事,不仅要改善人们衣食住行的条件,还要注意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培养良好的道德风尚。精神文明建设,既是我们办实事的目标之一,又是将实事办实、好事办好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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