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意见 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7
第3版()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意见
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
新华社北京3月2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在转发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的意见》的通知中指出,去年,全国职工伤亡事故又有较大回升,有些方面的情况十分严重。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安全生产,迅速扭转这种被动局面。
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重视安全生产控制伤亡事故恶化的意见》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几年内,安全生产形势是比较好的,因工死亡人数连续三年大幅度下降,平均每年下降10.5%。但自1983年起下降速度减缓,1985年又开始上升。安全生产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伤亡事故发展,扭转被动局面,保证四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意见》指出,出现这种严重状况的原因是:有些领导同志仍有片面追求产量指标,忽视质量,忽视安全的思想;不少单位在推行经济责任制当中,只承包经济技术指标,没有安全项目,或者只有一般安全口号,没有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安全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重;领导班子新老交替,劳动制度改革,协议工、轮换工大量增加,而干部培训和职工安全教育、技术培训跟不上,队伍素质相对降低。
《意见》说,今年是“七五”计划的第一年,要争取在安全生产上有一个良好开端。总的工作目标是:基本控制重大伤亡事故;大幅度降低一般伤亡事故;尘毒浓度的合格率有明显提高。矿山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尘、防毒仍然是今年安全工作的重点。
《意见》指出,实现今年安全生产的目标,必须坚决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安全生产问题纳入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摆正安全和生产的关系。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时候,要停产治理,消除隐患。
第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经济承包责任制一定要有安全承包内容,要同产量、质量、利润等经济技术指标一样,有安全保证指标和措施。没有安全承包内容的方案不能实施。
第三,工矿企业要加强各种安全设施的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以及引进项目,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规定;对于生产设备、技术上存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订出措施限期解决;企业要结合“七五”计划制订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善预防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物质技术条件。
第四,加强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这种情况时,应立即严肃处理。领导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停职检查,视检查情况重新任命;工人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立即撤岗,重新培训。在干部停职、工人撤岗后的检查和培训期间,停发其奖金和补贴。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要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政纪、党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第五,要按照规定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工人不得上岗;如果上岗,应作违章处理,并追究领导的责任。
第六,组织强有力的检查团,抓住几起重大恶性事故进行严肃处理,造成社会舆论,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教育干部和群众。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