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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容许以权谋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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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8
第1版()
专栏:

决不容许以权谋私
本报评论员
我们各级干部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给的。我们的权力是干什么用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对共产党人来说,这是两条基本常识。
然而,由于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和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有一些党员干部忘记了这些常识。他们利用人民给予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为此不惜违法乱纪,直至堕入犯罪的深渊。今天本报刊登的黑龙江省三名局级领导干部索贿受贿的案件,正是这方面的典型。
分析这些案件,可以看到,这些以权谋私的领导干部,利欲熏心,利令智昏,丧失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起码条件,完全抛弃了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们不是不知道自己干的是犯罪的勾当,但他们心里想的是权怎样变成钱,为此可以不顾一切。一个电话,一张条子,可以换来一把票子,这种便捷使他们得寸进尺,忘乎所以,无所顾忌,终于沿着以权谋私的路标,走上严重经济犯罪的歧路。
无疑,党和人民是不能容许这样的败类败坏我们的党风、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对这类以权谋私的行为,群众痛心疾首,必须坚决查处。凡是触犯刑律者,光是开除党籍是不够的,必须追究法律责任。黑龙江省对三名犯罪的干部严肃查处,既表明我们对以权谋私这股歪风作斗争的决心,又是为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严于律己,端正作风,带领群众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忘我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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