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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计划草案提出从外部和内部采取措施 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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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9
第2版()
专栏:

“七五”计划草案提出从外部和内部采取措施
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七五”计划草案强调,“七五”期间要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发布的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和条例,继续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采取措施,增强企业特别是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出口创汇等方面具有更大的发展能力。
草案说,除少数有特殊情况的部门和行业之外,国务院各部和省、自治区都不再直接管企业。城市也必须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国营大中型企业,在继续完善和巩固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的同时,适当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分级分权管理;部分小型企业,可以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转为集体或个体经营。到“七五”期末,除极少数企业外,绝大多数企业都要实行自负盈亏。对长期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要关停并转。
草案说,要改进企业领导体制,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和具体条件,通过考察任命、民主选举、自荐推荐、招聘任聘等多种形式,把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明确规定厂长、经理等经营者的责任、工作目标、权力和奖惩,充分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开拓创新精神。选择少数企业作为试点,设立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探索大型企业的新的领导体制,所有企业都要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聪明才智,加强党委的监督保证作用,做好职工政治思想工作。
草案要求大力发展企业的横向联系,逐步形成一批企业群体和企业集团。同时还提出从三个方面为各类企业创造比较平等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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