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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计划草案提出计划生育主要政策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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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9
第2版()
专栏:

“七五”计划草案提出计划生育主要政策措施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七五”计划草案提出,到1990年末,大陆人口总数控制在十一点一三亿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每年控制在12.4‰左右。
“七五”期间,全国进入婚、育年龄的青年人数将处于高峰时期。为此,计划草案十分重视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的问题,提出了五条主要政策措施:
(1)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的地位,大力抓紧抓好。计划生育部门要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2)继续提倡晚婚晚育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中有实际困难的夫妇,可以按计划生育两个孩子;少数民族夫妇,一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个别可以生育三个孩子。所有地区都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节育服务工作,严禁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生育。
(3)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破除封建思想和落后意识,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妇幼保健等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4)加强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成果推广,保证避孕药具的生产与供应。坚持避孕为主的方针,提倡综合的避孕措施。
(5)巩固和健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服务站,做到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计划生育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质量,保证计划生育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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