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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六十万人 国家教委发布招生规定,今年招生计划将分为国家计划、用人单位委托培养和招收少量自费生三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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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29
第3版()
专栏: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六十万人
国家教委发布招生规定,今年招生计划将分为国家计划、用人单位委托培养和招收少量自费生三类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国家教育委员会日前发布了《198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对今年普通高校的招生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今年我国普通高校计划招生六十万人,另外,广播电视大学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函授部将在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四万多人。据了解,今年普通高校及其函授部加上广播电视大学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总数将达到五十八万五千人左右。
今年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分为国家计划、用人单位委托培养和招收少量自费生三类。各类招生,都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国家教委在招生规定中指出,报考者要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二十五周岁(1961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外语院校和专业(师范院校外语系、科除外),年龄不超过二十三周岁(1963年9月1日后出生)。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经所在单位批准方可报考。公办教师只准报考师范院校。具有三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青年,经所在单位推荐,报考指定的科系和专业,年龄可以放宽到二十八周岁(1958年9月1日后出生),婚否不限。今年,中等专业学校还可以按一定比例推荐德智体一贯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对口的高等院校或专业。
《规定》提出,今年组织考生体检和填报志愿应在报名阶段进行。考生按第一、二批录取的学校分别填写志愿。全国重点院校和国家教委指定的十一所院校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所师范院校为第一批录取的学校。
《规定》说,今年的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教委命题,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考试、评卷。考试内容分文史(含外语)和理工农医两大类。统考将于7月7、8、9日举行。考生的成绩只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规定》指出,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专科应在本科之后录取。广播电视大学和普通高校的函授部招收高中毕业生(不包括在职人员)的普通专科班,录取工作在普通高校录取之后进行。录取标准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规定》强调,要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高等学校不能干扰中学的教学秩序,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学生。禁止招生工作人员,特别是学校录取人员与考生及其代理人之间的非正常关系,杜绝任何形式的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者依法惩办。对考场舞弊事件,各地要认真查处,追究领导人的责任,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直至法办。考生舞弊者,取消其参加统考资格,下一年度也不准报考,已入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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