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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民族团结 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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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6-03-30
第5版()
专栏:

增强民族团结 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闵振岩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巩固和加强全国各民族之间的大团结,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是国家安定团结、长治久安的重要条件。
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的发展繁荣十分关怀。近几年,胡耀邦、赵紫阳等中央领导同志足迹几乎遍及全国少数民族地区,为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发展繁荣,作了大量调查研究,作过很多重要指示。所有这些,都增强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使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成为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据初步统计,“六五”期间全国民族自治地区工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约在10%左右,大大超过前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平均增长6.6%的水平。按这个速度持续稳定发展,到本世纪末翻两番是可能的,并且可望提前实现。
当前,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发展经济,使少数民族人民尽快地富裕起来。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取得很大成绩,经济开始搞活了,发展速度加快了,人民生活提高了。但是,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民族关系中,经济纠纷明显增多,还有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问题,都应引起广泛的注意。在经济关系上,要处理好国家和地方,以及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问题。处理这些问题的原则,是平等互利,团结互助,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发展民族地区生产力,有利于国家四化建设。
在抓紧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还要抓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
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与他们的社会历史发展、自然环境、经济条件相联系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历史传统和心理感情,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特点的重要表现。我国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大多是好的,具有民主性精华的、健康的,应该加以继承和发扬。解放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这些好的风俗习惯得到很好的发扬,社会主义内容的、民族形式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成为很多风俗习惯的新内容,使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呈现出丰富多姿、灿烂多彩的景象。当然,由于历史打下的烙印,有些风俗习惯含有封建性糟粕的因素,是落后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
“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但必须是在本民族人民自愿的前提下,由各民族人民自己去改。现在,我们既要防止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不够,也要防止以猎奇的眼光去宣扬那些含有封建性糟粕的东西,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发展民族团结。
我国又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很多少数民族都信仰宗教,宗教作为社会历史的产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和群众性。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团结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共建四化大业。要尊重公民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发掘和宣传宗教文化中的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既要防止不尊重公民特别是少数民族宗教信仰,也要防止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去广为宣传宗教。总之,我们要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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